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券商集合理财发展取得制度性突破

  合同难题破解 规模存续期限制取消

  ⊙本报记者 杨晶

  券商集合理财电子合同模式即将进入实施阶段,管理层近日又通知将取消新发集合理财的规模、存续期限制,券商资产管理人士一致叫好,认为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正迎来制度性的重要突破。

  网上轻松购得集合理财

  据业内人士透露,今年6月中旬,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约一个月后,这一《指引》正式推出。只要券商提出的申请得到批复,电子签名合同的方式便可以正式在业内启动。目前多家券商都在做相应的技术准备,一位业内人士称,“建立这套系统并不难,一些券商已经上报申请,应该很快就会有第一家券商获得批复。”

  作为私募类的资产管理产品,集合理财需要投资者、券商管理人、托管银行共同签订一个三方合同来确定契约关系。电子签名合同的施行,到底能给券商集合理财带来怎样的好处?先来看以前,自第一只集合理财的设立以来,这种产品就几乎一直使用纸质合同,投资者当场无法拿到合同,合同的回收有很大的难度。一位券商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能达到60%的(合同)回收率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回收时间漫长,合同从银行各个支行回收到总行就已是个相当漫长的过程,途中还可能出现丢失和损毁的风险。

  不少这样“名存实亡”的纸质合同,不仅增加券商资产管理的难度,也暗藏法律的漏洞,电子化合同需求应运而生,去年10月,国信证券的金理财4号产品率先试行“合同电子化”,业内人士都认为,实现这一模式早已没有技术障碍。

  上市券商的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向记者介绍,新合同模式下,投资者只需第一次到证券营业部签订电子签名协议,以后便可在相应托管行的网上银行上轻松点击,实现对集合理财的买卖,甚至在相应券商的交易系统上实行网上交易。因合同带来的集合理财销售障碍也就此根除。

  松绑规模存续期限制

  在审批提速、解除合同等销售障碍之后,限制券商集合理财规模发展的规模上限、存续期限定的因素又再给集合理财的发展“松绑”。

  “我们是最近得到管理层的通知,以后新发(集合理财)产品将没有规模和存续期限,长远来看,这对券商集合理财发展是绝对的大利好啊!”国泰君安证券一位资产管理人士告诉记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开会进行探讨,“好日子就要来了!”

  目前现存的集合理财产品,存续期最长只是10年,大多数被要求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前几年较早成立的一些产品仅存续三年就清算结束了,更多产品则申请展期,但也存在不超过10年的存续期和规模上的限制。松绑这些限制为集合理财向更大规模的发展实现了可能,管理规模远弱于基金公司的局面也将逐渐改善。

  长江证券券商资产管理负责人认为,“在目前的行情背景下,短期这项限制解除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但长期来看,这一影响巨大。”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尤其是那些较早涉足资产管理业务、经验丰富且品牌效应较明显的券商,在解除限制后发展将更快。

  创新空间仍有待拓展

  自第一只集合理财产品问世以来,券商集合理财已经历了四年多的发展,尤其自去年底以来,发展步伐加速,产品数量增长快速。据财汇数据统计,目前现存集合理财已多达69只,其中近七成为主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非限定性,所有产品最新资产净值超过900亿元。参与券商增至28家,其中有8家所管理产品只数达到3只及更多。

  同时,在监管层的鼓励下,挂钩指数型的产品、券商“小集合”模式、资产管理子公司等各种创新理念,也在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中不断推陈出新。

  一位业内人士还指出,事实上,多数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仍在起步阶段。除了已有的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FOF型等产品类型,集合理财的创新也并不容易,未来可创新空间也仍待拓展。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