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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家建言银行分类监管

  目前内地开展理财业务的中外资银行共计有83家。

  截至2008年底,内地银行业理财业务募集资金总额达到3.7万亿元左右,与2007年相比增幅超过300%。

  统计显示,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按金额计算亏损比例接近1.7%。

  证券时报记者 肖 波

  本报讯银监会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产品设计复杂程度做出规定。在“搜狐2009年银行理财产品研讨会”上,部分与会专家认为,防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应对银行分类监管或对产品作风险评级。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监会的文件给银行理财产品提出了一个准确的定位,即“追求稳健为主”。平安银行零售业务产品管理部总经理朱俊霞表示认同,她指出,银监会的文件首先解决了定位的问题,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位、市场定位和客户定位。

  尽管多数业内专家认为银监会的规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个好事”,但对于通知中规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能直接投资股市仍有异议。

  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风险控制处处长郭新忠表示:“监管机构的良苦用心,其方向是好的,在目前的情况下也是适合的。”但他也提出自己的看法,“未来更好的监管方式是不是监管机构再管一下种类。就像证监会对券商进行分类监管一样,是不是将来也可以有创新类的理财银行和一般类的银行之分,然后对不同银行进入不同业务的资质做出界定。”在他看来,监管部门今后有必要对银行的种类作一些细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副主任袁增霆也提出他对监管新规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看法。他认为,银监会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禁止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的做法有待商榷。

  “金融工具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它们本身是无辜的。”袁增霆说。他认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应更灵活。“如果不做这块东西,就回到过去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状态,实际上是非常家长式的做法,这是不合适的。尽管当前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可能不做股票好一些,但是我并不认为适用于某一个时点的政策就适用于全部时点。”

  袁增霆也提出,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银行的一个交易账户,应当被纳入风险评级范围之内,而不是做简单的投资者分级。他建议能够通过评级的方法、分类监管的办法,把银行理财产品有效区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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