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曹咏
此之甘贻,彼之砒霜。
券商集合理财发行如火如荼的一季度,光大证券悄然停止了专户理财业务。至此,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仅剩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独一领域,目前管理着光大阳光系列共四只产品,累计募集规模逾60亿元。
专业理财天生不足
自断一臂,光大证券此举和拓宽券商盈利渠道的行业需求“背道而驰”。
“专户理财业务已停了一段时间了。”光大证券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
之前,券商集合理财和专户理财构成了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对光大证券而言,专户理财包括为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产品做投资顾问,以及对机构为主的客户提供一对一专户理财服务。
“停止专户理财业务的原因之一,是原来的账户已经了结,而没有新的账户进来。”一熟悉光大证券的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据其解释,在去年年底光大证券有一部分专户理财合同到期,但结算旧账户的同时,公司并没有发展新的客户。
同样面临到期问题的还有光大证券承担投资顾问的理财产品。
至少从2007年开始,光大证券便开始以投资顾问的身份参与多只银行和信托理财产品,包括光大银行同赢五号的四款FOF产品中的三款,以及兴业银行2008年第三期万利宝“兴业基金宝”产品。
上述产品也将在近期陆续到期支付。最近一款为银行、信托和光大证券合作的兴业基金宝,已于2009年3月3日到期。扣除各方相关费用后,该理财产品实际兑付单位净值约为1.014元。与机构客户的专户理财类似,光大证券亦没有在开发新的理财产品上费工夫。
“2008年,专户理财盈利并不乐观。”沪上一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
去年7月下发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无形中加大了券商从事该项业务的难度。根据细则,专户理财的客户必须将资金存入银行托管,再由银行委托给券商管理;而在此前,客户只需通过第三方存管账户将资金委托给券商管理。
“按照要求,券商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为100万元。按照0.5%的托管费,100万元存进去,银行一年也只能拿到5000元,自然不肯做。”一业内人士分析称。
因此,券商的专户理财账户目前仍保持千万元门槛,但即便如此,券商开展定向理财业务仍保持较高的运作成本。
“需要对每个账户设计产品,配置投资经理,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进行估值乃至撰写策略报告,整套下成本并不亚于管理一只集合理财产品。但一个专户账户一般为数千万资金,一款产品募集规模却能达到数十亿元,虽然一位投资经理可以负责5-6户专户理财账户,从成本与收入的角度分析,效率明显不如后者。”一位熟悉光大证券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遇“红灯”即停车?
即便赚钱难,也鲜有券商愿意效仿光大证券“一刀切”。
“放弃专户理财好比一遇红灯即熄火停车。一旦绿灯亮起,则需要重新点火启动,实际上既耗时又费油;不如挂空挡,随时准备出发。”沪上一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负责人比喻称。这家券商的策略为:保留投资经理配置,维持原有专户理财客户,对拓展新业务并无要求。
同样,也有券商表示愿意继续和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为理财产品承担投资顾问。
“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相比,此类银证信产品实行报备而非报批制度。这样一来,推出一项产品时间周期短,仅需1个月而非前者的半年,在市场动荡中更容易抓住市场走势;而对某些没有创新资格的券商而言,这也是他们获得推集合理财产品前,‘曲线入市’的一种渠道。”某券商人士表示。
但即便在收取固定比例的投资顾问费用一项上,年景不好也可能会颗粒无收。
以2007年成立的光大银行同赢五号产品二资金信托计划为例,产品募集书明确表示,信托方和光大证券运作该计划的受托管理费和投资顾问费年费率合计为0.9%,但如果该计划到期时收益率为负,则光大证券承诺不收取投资顾问费。
对光大证券而言,发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无疑是一条“阳关大道”。
2009年一季度,光大证券明显加快了此项业务频率。年初,光大阳光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束发行,推广期内募集金额共12.9亿元,并于1月21日正式成立投入运作。一位熟悉光大证券的人士透露,光大证券还有两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已在报批。
“券商为银信理财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存在操作风险,比如按要求下单必须由信托完成,但实际上投资下单行为均由券商处理,一旦图便利自己下单,便触犯了规定。”上述资产部门负责人介绍,而对于券商担任银信产品的投资顾问角色,监管层的态度虽没有严令禁止,但一直保持不鼓励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