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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近一年 被指形同虚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17:24  北京晚报

  金融寒冬带薪年假还敢休吗

  2008年已接近尾声,带薪年假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再有十几天就满一周岁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个旨在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条例,实际执行得如何呢?近日,记者在地铁一号线沿线随机采访了50名在职市民,其中有近6成受访者表示自己没有享受带薪休假。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更有人遭遇了不带薪年假的突袭。而已经休过假的人中,也有人表示自己是因故才得以休假,恐怕明年就没这么幸运了。

  由于目前的经济环境、就业压力等因素,不少上班族感叹,带薪休假在披上了法律保护的外衣之后,为什么依然是一个美丽的梦?是什么让带薪年假变了味道?

  公司:“抓抓紧抽时间都休掉”

  律师:主动弃休难得3倍薪酬

  “鼓励”型

  “快到年底了,没有休完带薪年假的,抓抓紧,抽时间都休掉。”接到总监的通知,在北京一家传媒公司广告部门工作的刘玉良好像接到了圣旨一般,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但在喜悦之余刘玉良对公司的意外示好却感到有些不解,“以前想休年假都难,现在怎么公司反过来主动鼓励大家休假,而且还是带薪的假期?”

  午饭时,刘玉良兴致勃勃地和同事谈论起打算休年假的事情,一听说他要休假,同事马上露出不悦,“手头的项目交给谁做?”几天前,一位同事离职,留下了部分未处理的工作,刘玉良经过反复权衡还是决定向公司申请不休年假。虽然公司提醒员工可以休带薪年假,但和刘玉良一样,很多员工因为工作繁忙,都在年底时向公司表示放弃休假。

  根据今年初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假应当安排在1个年度内完成,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对此,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提醒说,员工自愿放弃带薪休假在岗上班,将不能获得3倍报酬。有些企业为了躲避3倍薪酬,迫使员工主动提出放弃休年假的打算。同时,员工仅仅通过口头表达或者默认态度放弃休年假,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按照《条例》,员工放弃休假,单位需要让其出具书面声明。

  公司:“想休假就直接辞职吧”

  员工:怕丢饭碗不敢休年假

  威胁型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近一半受访者都对这种“能休假又能拿工资”的好事,“心动”却难以“行动”,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因休年假而丢掉饭碗。

  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的韩锐年初时看到带薪休假规定后暗自高兴了好一阵。前不久,他向公司申请带薪休假,却遭到了严词拒绝,“到年底尤其忙,谁也不能替你干活,如果想休假就直接辞职吧。”领导的话让韩锐听得心惊肉跳,立即打消休年假的念头。和韩锐一样,为了在金融危机中保住饭碗而放弃休假的人还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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