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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随央行减息调整是否要到银行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 10:59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谢庆裕 骆海涛)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他在浏览自己小区的业主论坛时,看见有人发帖称:“银行减息,本应该是银行系统直接操作的,但是有银行却规定要求必须本人带上相关的证件去申请此减息优惠。”帖子发出后,引起不少网友质疑。

  昨日,记者向银行求证,网友是将利率调整与利率浮动比值调整混淆造成的误解。银行将按照央行的最新通知,逐批通知客户协商办理相关优惠。央行决定从2008年11月27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1.08个百分点,而这个调整并不需要贷款者到银行办理,银行会自动调整。

  网友传减息需到银行申请

  这篇名为“银行按揭在××银行办的请注意”的帖子发在番禺某知名楼盘的业主论坛上,并被版主加入了精华。帖中称,“收到朋友的提醒,现在银行减息,本应该是银行系统直接操作的,但是××银行的规定要求必须本人带上相关的证件去申请此减息优惠。我刚咨询了××银行按揭部,确实如此。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打次按揭部电话。银行真是黑。”

  帖子发出后,引起不少按浮动利率按揭购房的网友注意,并被转帖到其它论坛。“去年升息的时候,没通知就直接涨了,现在降息了,却要本人去申请才行,这是什么道理呀?”,“信息不对称,为什么要申请也没人通知?”网友纷纷回帖质疑,有网友当场打电话过去求证,还称“确有真事”。

  混淆概念致误解

  昨日,记者就网友的疑问联系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部分客户混淆概念。利率调整与利率浮动比值调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利率调整是针对利率档次,属于执行央行的计息办法,在央行调整基准利率时,按合同约定半年或一年一定直接进行调整,不属于合同变更,无需客户到银行进行再次确认。借款合同已对利率浮动比例进行了相关约定,是在贷款申请时由客户与银行根据央行的利率浮动范围协商确定,若需调整,属于对合同的变更,需由借贷双方重新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而网友所指的“需要到银行申请的”则是涉及的利率比值调整问题,是在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8]号)的指导意见下进行的。

  利率优惠幅度个别协商

  为何有部分市民还不知道有此优惠,该负责人称,因为这次优惠涉及的购房者众多,为保证申请有序进行,银行根据进度,逐批逐一通知客户前来协商办理。至于各人优惠幅度的制定中国银行按什么准则进行?其表示,将按照央行的通知,然后银行内部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还贷意愿等信用记录予以详细的测评,给予相关的优惠,优惠幅度不一,需双方协商及签署相关协议。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应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在下限以上区别确定。

  央行称,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金融机构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不断完善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金融机构可在合理评估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对低风险贷款给予较优惠的利率,更好地为居民购买普通住房提供金融支持。

  目前,各地的银行已开始根据央行的通知,逐步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值调整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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