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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请不要设置理财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4日 14:04  上海金融报

  “我存在银行里的钱,一个月内居然亏了30多万!”李先生在查看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后,感到非常惊讶。据其介绍,两个月前,他在某外资银行办理了一项名为“双利存款”的业务,没想到钱也能“越存越少”。(10月20日《现代快报》)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一是为了保值,二是为了增值。尤其是现在物价上涨得厉害,股市又不稳定,很多人开始选择把钱存在银行这种既传统又稳妥的理财方式。按理说,钱存到了银行,就等于是存进了保险箱,增值多少不说,总不至于贬值,钱越存越少吧?但让人想不到的是,报道中提到的这位李先生,钱确实是越存越少,一个月之内,竟然就少了30多万。

  不是李先生不识数,也不是银行的系统出现了问题,而是储户掉进了银行设置的理财“陷阱”。说银行的一些理财产品是“陷阱”,既没有夸张,也不是恶意诽谤,很多银行推出的所谓理财产品,对消费者而言,确实沦为了只亏不赚的“失财产品”,受益的只有银行自己。

  事后,当消费者觉得上当受骗,找银行理论的时候,银行总会做出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声称自己当初已经充分提醒消费者了,是得到对方认同以后才帮助消费者理财的。可当初向消费者推销理财产品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刻意淡化甚至是隐瞒理财风险,而总是突出和强调未来的巨大受益的。面对那些计算复杂,条款繁琐的理财产品说明,消费者往往不是看不懂,就是嫌麻烦,或者是被银行工作人员描绘的美好“钱景”所吸引,最后只能被银行牵着鼻子走,直到最后发现财越理越少了,才知道着了银行的道。

  理财亏损,钱越理越少,自然有消费者自己粗心大意,失之不察的责任,但银行的责任显然更大,甚至可以说对消费者的损失难辞其咎。银行不能只为了自己的收益就置消费者的财产风险于不顾,尤其是在当初推销理财产品的时候,应该做到主动、客观地向消费者说明各种理财产品的预期风险,把选择权充分还给消费者。通过诱导,甚至是欺骗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自己的理财产品,既不符合银行的职业道德,也损害了银行的声誉和形象,弄到最后,必然是让消费者敬而远之。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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