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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格雷欣法则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14:20 《钱经》杂志

  文/邓新华

  当出租车司机找给你一张50元的钞票,对着阳光照水印的时候,你意识到你在做什么了吗?也许你会说,你不想收到一张假钞。没错!不过如果用更接近经济学术语的话来表达的话,那就是,你在驱逐劣币。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外出购物上,东南亚商户现在非常愿意直接收取人民币,数十年来,享有这一“特权”的都是美元。

  实际上,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在驱逐劣币,当然,这和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有一定的差别。

  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定律,又称“格雷欣法则”,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顾问托马斯•格雷欣爵士提出的。“格雷欣法则”说,人们会把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藏起来,而把实际价值低的货币用出去。长期下来,市场上就会充斥劣币,良币被驱逐。这个说法还被广泛地引申,比如,贪官比清官多,垄断企业人浮于事……

  很多人认为,必须要对货币市场进行管制,因为单纯依靠市场自发竞争一定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但是想想看,如果这是真的,和你无数次驱逐劣币的实际生活经验相比,岂不是矛盾?实际上,把“格雷欣法则”归罪于市场竞争是一种广泛的、长期的误解。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指出,“格雷欣法则”不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起作用,而只能依靠政府强制干预才起作用。

  劣币如何在政府的强制干预下驱逐良币呢?亚当•斯密说:“我相信,世界各国的君主,都是贪婪不公的。他们欺骗臣民,把货币最初所含的金属分量,次第削减。”在欧洲,从罗马时代到17世纪,铸币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不断贬值的历史。臣民可以拒绝贬值的货币吗?不能!那将被视为对王权的挑战。纸币时代,通货膨胀更是常事。

  汉武帝时,也有把禁苑里的白鹿皮做成钱币,规定一块白鹿皮币值40万钱,强行卖给王侯宗室的典故。即使在欧洲,对政府铸造的金币、铜币,也总有人想办法从边缘弄下一些边料,这也降低了货币的实际价值,但由于是法定货币,它们仍然能得以流通。总之,在每一个大规模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案例中,都能看到“法定”强制力的身影。

  但是,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买主固然倾向于使用劣币支付,但他们未必能够得逞。因为卖主和买主一样精明,他们会拒绝接受劣币。

  买主要想买到商品,只好把藏起来的良币投入使用。每个人既是买主又是卖主,当他作为买主被卖主拒绝劣币之后,他做卖主时,自然也会拒绝劣币。你为什么反复检查出租车司机找给你的钱?因为你知道如果你收到假币,就很难把它用出去。长期下来,劣币就将退出流通。因此,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总是良币驱逐劣币,而不是劣币驱逐良币。

  这方面的好例子,就是中国的钱庄、票号时代。哪家的信用好,哪家的银票就坚挺。山西的四大恒票号信用卓著,四家的银票同时通行全国,连慈溪太后也得使用。而那些信用成问题的钱庄票号,它们的银票就会被迅速抛离市场,充分体现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威力,即使是红顶商人胡雪岩的阜康钱庄,信用出问题后也是一样的命运。进入银元时代,墨西哥鹰洋和袁大头由于其优质的成色,一直作为良币稳占市场,从来没有被驱逐之忧。

  此外,老百姓还会在某些时候自发抛弃劣币:二战后,德国马克贬值,老百姓就拿美国大兵带来的香烟作为货币,直到美国帮助德国政府重建马克的信用之后,香烟才结束其一般等价物的使命。

  市场对一种货币的实际价值有异乎寻常的敏感。劣币不可能长期驱逐良币,在引申意义上也是如此,自由竞争的人才市场上,专业人才、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永远不会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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