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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国投委托理财案二审二次开庭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5: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董文胜 西安报道 五零五集团与陕国投(000563)委托理财纠纷案又有新进展。3月11日,陕西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再次开庭审理。五零五集团坚持称,自己的委托账户2500多万元7年前就被“掏空”,要求受托人陕国投承担责任,偿还本息2700多万元,而陕国投则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不能作为此案被告。 记者了解到,此案进入二审第二次开庭。当天,陕西省高院主审法官表示,将先解冻相关责任人的资金账户,以减少五零五理财损失,该账户有资金1500余万元。双方其他分歧留待以后解决。陕国投方面表示愿意协助追回客户损失。 2006年10月12日,此案一审,西安市中院已判陕国投偿还客户2700余万元。同年,陕国投不服一审判决,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2500万“不翼而飞” “7年前,五零五集团的委托理财账户2500多万元就不见了,我们要求受托人陕国投承担客户损失。”情绪稍有激动的五零五集团董事长来辉武有些愤愤不平。 他告诉记者,“这个官司从2006年一直打到现在,而且我们在一审中还赢了,但到现在为止,我们就是拿不到钱。这笔钱原本是准备给职工上养老保险用的。去年,公司1200万元打新股收益就达到280万元,这两年,我们的损失太大了。” 相关资料显示,1998年,五零五集团旗下所属公司与陕国投高新营业部签定委托理财协议,截至2001年12月,累计理财金额达到2800多万元。信托公司不允许从事证券业务后,2002年7月,陕国投将其所属的所有证券营业部以及相关业务、资产全部转入健桥证券公司(陕国投为其股东之一),后该公司被破产清算。在此之前,五零五集团向建桥证券索要理财本金时,得知公司的理财账户资产是空的,双方不存在债权关系。 五零五集团代理律师白保群透露,五零五集团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借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发现,早在2001年,公司理财账户资金已经被陕国投高新营业部原经理郭向阳挪借给他人炒股,因为损失太大,资金无法回笼。 五零五认为,公司理财账户的损失与陕国投内部监管不力有关,因此,2006年初向西安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陕国投偿还本金及利息2700余万元(已经有部分本金收回)。五零五一审胜诉。 陕国投称也是“受害者” 3月11日该案开庭时,陕国投方面没有公司负责人参与。其代理律师傅瑜称,陕国投不应是此案的被告,因为当时相关业务以及资产全部移交至健桥证券公司;而且,五零五集团也签订了后续委托理财协议。 不过,2年来,陕国投方面没有能提供五零五集团委托理财账户移交健桥证券时的具体会计资料。 陕国投方面表示,由于当时客户人数太多,公司无法提供当时资产以及相关债务移交时的具体资料,这也是为客户保密的需要。傅瑜表示,五零五集团后来还从健桥营业部获得数笔理财收益。这表明,五零五集团的理财受托人已变为健桥证券。 不过,五零五集团代理律师白保群表示,由于早在2001年五零五集团理财账户资金就已经被“挪用”,因此,五零五后来与健桥证券签定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五零五集团的理财损失应该由陕国投承担。 陕国投代理律师没有对上述指控发表评论。他称,陕国投也是受害者,但会协助有关各方帮助五零五追回损失。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已经冻结了当时使用五零五资金炒股人的股票账户,到目前为止,该账户资产已经达到1500万元,最高时达到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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