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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产品风险买者自负 银行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21:5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对于这种情况,中国银监会表示,这一方面是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没有充分的认识,另一方面,银监会也将要求银行加大对市场风险的监测。

  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合作部副主任尹龙说:“ 任何投资产品都有风险,都存在风险,这是社会公众必须牢牢记住的一个原则。(而)银行在销售产品过程中,要充分地考虑到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当你认为客户对这个介绍容易产生误解或者难以理解的时候,你要举实际的例子加以说明,另外,我们也要求银行对一些重要风险,要明确地明示出来,要客户签字确认。”

  尹龙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作为金融创新产品,它既不同于股票、基金,也不同于存款、债券,最近国内股市的调整,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都加大了理财产品面临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购买前一定要注意,一是预期收益≠实际收益,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二是,口头宣传≠合同约定,一切要以合同文本为准。尹龙还提醒,由于缺乏产品设计能力,一些银行推出的境外理财产品是从国外买来的,因此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银监会将要求银行加大对风险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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