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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故事:从贵族到村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9:43 《钱经》杂志

  文/邓新华

  闾丘露薇的一篇文章说,一个台湾人的小孩子上一年级,虽然家境富裕但总是受到其他孩子的孤立,于是这孩子就参加班长竞选,家长清楚孩子的处境于是给她准备了很多好吃的糖果,让她分给同学们。结果是,孩子当选班长。

  其实很多小孩都有“贿选”行为,电视剧《家有儿女》也有类似的情节。闾丘露薇这样的人士对此很是担心,以为小孩从小学会了“坏的民主”。她朋友告诉她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让小朋友从小明白,在一个民主选举的社会,你需要善待每一个选民。

  其实,小孩的行为远比成人的说词更符合经济学的逻辑。

  贿选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罗马贵族参加政务竞选,自己掏腰包请选民看戏,承办公共工程,据说有些贵族因此倾家荡产;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报道,山西某地区的村级选举,一位候选人把200余万元现金抬到了主席台,在当选后,给全村每人发1800元,最后这次选举被定性为贿选,结果作废。从古罗马到今天,从欧洲到亚洲,从贵族到村长,经济学的逻辑千古未变。只要选举中有溢价存在,就无法改变竞价的存在。

  村级直选存在贿选的原因是:村民无权决定村长的的权力,因此也就无权决定这个职位的利益,这个位子的权力、利益是由更高一级的行政机构来决定的。这个职位的利益和提供村务服务之间存在一个溢价,会吸引人来竞价。理论上,谁拥有权力决定职位的最终归属,竞价者就会把钱交给权利所有者,现在村民投票决定谁来承担村长的职务,竞选(价)者就把钱交给村民;如果禁止贿选,由职位产生的这部分溢价就为当选者所得。但现实是,只要有溢价存在,就无法长期禁止竞争(价)行为。

  由贿选来把溢价分配给每个村民,其实是一种合理的方式。如果村长位子的利益是由村民决定的,村民也许就会把其利益定得没有溢价;对于村民来说,把这个位子的溢价直接分给村民,和通过贿选的方式分给村民,其利益是一样的。

  但是,即使由村民决定村长位子的利益,村民也有可能因为定价能力或者监督成本的因素,仍然在定一个村长位子名义价格的同时,通过贿选取得其实际价格。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贿选都是一种矫正。很明显地,贿选者愿意掏钱贿选,必是判断还有溢价。为什么要反对这种溢价分配呢?有的人爱的是“民主”这个概念,但村民懂得他们的实际利益。

  闾丘露薇的文章中还提到,天津的一个村庄,曾经抗议贿选的村民们,半年之后,又把选票递给了那位曾经被他们控告贿选的候选人。厦门一个村,村长选举的时候,两个候选人到关帝庙前发誓不贿选拉票,贿选被杜绝了,但是很多村民由此不高兴了——文章认为,问题的关键在对权力的监督,只要对当选者有监督,就无贿选,这是想当然的思维方式。监督只是防止当选者把手伸到职位规定的权力以外,而不能解决职位溢价的问题。假定某村资源丰富,职位溢价为100万,如果村民来监督好了,当选者只须按照上面的文件规定做,稳获其合法溢价100万。

  厦门那个村的两个候选人发誓不贿选,村民为什么不满?原因很简单:这两个家伙结成了价格同盟!这自然不利于选票拥有者。这个时候的解决办法是引入其他竞争者。当然,如果村民有足够的自治权力,可以决定村长拥有哪些权力,从而就确定了村长的利益,这个问题就可以有另外的解决方式。

  如果不能解决村民自治权的问题,贿选一定是禁不胜禁。民主的人士可以痛责贿选,但不能消灭溢价。

  看香港的黑帮片,黑帮内部也选举老大。由于老大位子的溢价,竞争者们也会搞贿选,或者暗杀对手。有溢价就会有竞争,那么,解决之道,是贿选好呢,还是暗杀好?

  不过,贿选之道非止一端。候选人的承诺可谓花样百端,但从实质来说,只有两种:一种是前面所说的贵族、村长、小孩所玩的,另一种是现代政客所玩的。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中国国民党2008“总统”参选人马英九12月9日发表“新世纪健康政策”,提出全民健康十项主张,提出老人免费装置全口假牙。此前,民进党参选人谢长廷也表示一旦当选,将推动全台老人免费装假牙。谢长廷说,乐见马英九向他学习。

  当然,政客们自己不会把这种行为叫“贿选”,他们另有好听的名词,叫“民生”。什么是“民生”呢?就是:你给我选票,我给你或者你父母装假牙。

  那么,种种这些竞选者有什么不同呢?我想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贵族、村长、班长们是自己掏腰包,而马英九、谢长廷们只打算慷纳税人之慨。这样看来,还是村长、班长们颇有古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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