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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馅饼越来越小(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8:52 卓越理财

  (国信证券供稿)

  资料链接:

  央行5年来首次下调活期存款利率

  为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7.29%提高到 7.47%,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此次调整有利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央行此次利率调整,1年以内定期存款利率上调幅度较大,其中,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上调0.45个百分点,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上调0.36个百分点,活期存款利率小幅下调0.09个百分点。这也是央行5年来首次下调活期存款利率。

  《通知》认定第二套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 银监会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部分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以下简称 《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通知》中有关“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规定,并于12月11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

  据悉,《补充通知》已于12月5日印发,重点明确了以下问题: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利用银行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须提供当地房 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余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 行。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时,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补充通知》同时强调,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 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

  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

  “第二套房”新政细则刚发布一周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就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问题作出严厉表态。日前,央行公布副行长刘士余在“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上的内部讲话。在讲话中,刘女士表示,坚决取消转按揭和加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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