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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店可抵押既成交易办贷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07:39 北京商报
作者: 罗添 国内上千万小本经营的个人网络商店,首次可用自己已成交的交易实现抵押贷款,以摆脱货款迟到所带来的资金链断裂之苦。 中国建设银行和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昨日共同宣布,即日起联合推出这项支付宝卖家信贷服务。 凡是信用记录、交易量、交易频率等综合评分达到95分以上的淘宝网卖家,以已成交而没收到货款的交易为担保,便可向建行申请贷款,待货款到后再直接抵扣贷款。个人网商卖家单笔可贷款额度下限为50元,上限为5万元,累计可贷额度最高为1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2125%,比个人抵押贷款平均7.8%的年利率略高。 “对于个人网商来说,几万元的流动资金,很可能就使其业务量翻番。”电子商务分析师秦川对记者表示。 以交易为抵押的信贷服务,不仅解决了个人网商的资金问题,而且突破了个人信贷的瓶颈。 对于如何规避以网上假交易骗取信用积分的行为,支付宝方面解释说:“支付宝卖家信贷服务授信评价体系纳入了淘宝网积累三年多的卖家信用记录,以及支付宝数据庞大的交易量、交易频率等数据指标,可以对贷款申请人的信贷资格进行合理评估。” 目前中国互联网电子交易平台倾向于保护买家的安全及利益,一般都有15天的货物确认期,让“本小利薄”的个人网商资金链显得相当紧张。同时,各大银行一般对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最多贷2万元,而且由于贷款数额少,申请资格难以审查认证,使这种信贷基本是“有名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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