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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通存通兑:再便宜点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03:43 中华工商时报

  现行收费标准整体偏高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初衷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引起多方关注,尤其对于普通的金融消费者而言,此举无疑会带来更大的便利。

  据悉,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主要指居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开户银行签订“个人存款通存通兑服务协议”后,在开户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及转账、信息查询等业务。央行通过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以完善小额支付系统,在收费上规定收取的费率市场化原则。目前各大银行收费标准已相继公布。

  经过调查,记者了解到,虽然跨行通存通兑带来便利,但其较高的收费标准很难让消费者接受。

  跨行通存通兑的现行收费标准是“大高小低”,这种现象是各银行对资源条件和利益进行平衡的结果:对于大型银行,一方面需要控制网银客户、他行网点客户的转移所造成柜台业务压力的增加;另一方面,因其具有较多职工工资、公积金等稳定业务的客户资源,网点分布也较广泛,高手续费标准对其业务影响不大,因此,其制定较高收费标准主要是为控制柜台业务压力;对中小银行而言,通过稍低的费用可以吸引部分客户以拓展自身潜在客户群,弥补网点不足的弱势,并能够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知名咨询机构易观国际分析师陈方告诉记者,实际上,能够办理跨行资金往来业务有多种方式,除跨行通存通兑外,还包括网上银行转账、ATM跨行转账、柜台汇款等等。由于存在较多可替代性业务,小额支付系统的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在市场差异化较小的情况下,获得客户的有效方法就在于降低价格。

  但是,对比上述可替代业务的收费水平,现行跨行通存通兑收费标准整体偏高。因此,陈方认为,按照现行收费标准,使用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客户只能是对费用的敏感度低,时间成本较高的小众人群,而无法广众。

  基于此,陈方首先建议央行推动各大银行全面降低费率,否则难以实现银行资源共享的积极意义;其次,尽快推出并重点发展小额支付系统在公共事业收费和公益性费用的运用,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类的定期借记类业务及工资、津贴、保险、养老金等定期贷记类业务,如果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则能够提高银行业务处理效率,并省去客户需在多家银行办理多个账户的不便,可带来整个社会效益的提高。(29J3)

记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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