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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被终止半年不知晓 民生银行称无义务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7:43 新京报
民生银行表示按达到一定收益即终止合同,无义务一定通知到客户 本报讯 (记者 甘浩)市民陈先生近日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后,才得知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被银行提前半年终止,其质疑银行为何半年前不发短信。银行方面解释称当初因陈先生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上,按照合同银行无义务一定通知到客户。 客户 提前终止通知晚到半年 陈先生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12月12日,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给他发来短信,内容为:“您在民生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经提前终止,我们再次通知您前来购买我行新的理财产品。” 陈先生按联系电话打了过去,得到的回答是因提前达到了6.5%的预期年收益,所以他购买的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 陈先生12月19日来到该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时,他从营业员处得知,自己的理财产品在半年前已经被终止。 陈说,自家离银行步行也就10分钟路程,为何银行的通知迟了半年?陈先生也承认因工作原因,手机不能总保持开机状态,“但当时为什么就不能发个短信通知?” 银行 事主电话一直不通 昨日,民生银行西长安街支行副行长何先生作出解释,银行提前终止客户的理财产品,在合同规定的权利范围之内。 “一直没有拨通他所留下的联系电话。”何先生称,半年前提前终止其理财产品后,工作人员连续一星期给他拨打电话,但没打通。按照合同条款,民生银行也没有义务,一定通知到客户。客户自己也可以到银行或者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理财产品的收益。 之所以最近再次给陈先生发去通知,何先生表示是年底看到对方仍未来办理相关业务,所以在新的理财产品推出后,让员工用自己的手机给陈先生发去了短信通知,试着尽量联系到他。 该行副行长何先生称,双方协商甚至一度已口头达成解决协议,给予其一定补偿。何先生说,银行这么做,主要也是为了留住客户“并不是说银行方面有责任。” 何先生称,银行与客户所有合同,都是银监会批准的,不存在霸王条款。 相关报道: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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