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年薪逾12万明年初纳税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11:21 沈阳网-沈阳今报

  

年薪逾12万明年初纳税申报

  从200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凡是2007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要自行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目前沈阳市地税局在全市设立了50多个自行申报窗口,设专人受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而纳税人也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在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沈阳市地税局今年在12万元自行纳税申报表中,对所得项目进行细化,分别列处个人所得税的11个项目,同时在财产转让税目中将

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也单独列处。根据规定,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 王慧)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