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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住上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16:33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江南

  本刊记者在解读“廉租房办法”后发现,该办法目前最令人关心的焦点问题是:哪些群体能申请到廉租房?

  “办法”第四章“申请与核准”中是这样规定的: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提供四个方面的材料,其中包括(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可以看出,以上材料几乎人人都有资格申报,但是全国只有1000万户有希望得到解决,哪些是优先者呢?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其中两类人群基本肯定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照顾。

  第一是针对“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办法”要求凡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第二是针对“申请实物配租的”,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换而言之,要求货币补贴的人,只要符合城市“低保”水平就十拿九稳了,但是如果一定要“分房”,则“低收入”还仅仅是“优先对象”,具体能否拿到要综合评分,那些“孤、老、病、残”优势更大一些。

  当然,具体打分标准和配给手续还必须参考各地建委和相关部门的详细措施,从目前来看,北京市的标准最详细也最具示范效应,我们不妨从中获得一些启发。

  北京廉租房规模扩大

  2007年11月20日,北京朝阳区首个廉租房项目——东坝廉租房项目开工,该项目配建在朝阳新城经适房小区内,预计2009年10月完工。

  这个项目将提供580套住房,这也是北京首批开工的廉租房项目。在开工仪式上,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张耀东透露,廉租房的

户型面积一居室控制在35平方米以下,两居室面积控制在45平方米左右。

  今年年初,北京确定了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廉租房、300万平方米两限房的建设目标。张耀东表示,“预计本月北京就能完成今年530万平方米总的任务。明年保障房和两限房的建设可能还要增加。”

  引人注目的是,东坝廉租房项目是配建在朝阳新城经济适用房大型居住区内的,这个“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造模式也有望成为全国住房新政的主流模式。

  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在设立配套项目时能实现较好的协同效应,避免让廉租房因为荒凉偏僻成为“穷人区”。据了解,朝阳新城经适房小区内将拥有一处大型的室外运动场,还将配建东坝高中示范校。但东坝廉租房将不设

机动车停车位,将安排非机动车和残疾人车的停车位。开发方表示,东坝廉租房和经适房在一个小区内,小区配套的学校、商业等设施,廉租房的居民都能够享受。

  此外,北京城八区廉租房补贴年底前将全部上调,目前具体政策正在等待市政府审批,年底前将执行。以宣武区为例,该区廉租房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平方米30元提高到40元。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低保困难家庭约有3.83万户。目前全市城八区各街道正在进行调查摸排,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应先到居住地“街道住保办”进行申报。年底前,全市将建立低收入家庭情况名录,以尽早分批逐步解决其住房困难。同时,力争通过廉租房租金补贴范围的不断扩大,争取解决部分既买不起经适房又不符合廉租房规定的“夹心层”人群的住房困难。

  从2005年起,宣武区已对全区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建立起数据库。考虑到两年间家庭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此次住房保障工作启动后,还将对全区这些低保家庭进行摸底核查。宣武区的低收入家庭将建住房档案。针对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目前已开始发放住房情况调查表,15万份《致居民一封信》和《宣武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陆续发放到居民手中。

  调查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结束,随后建立需求档案,测算房源需求总量。宣武区已设立区街两级住房保障窗口,初期负责接受居民咨询,随后还将受理居民递交的保障性住房申请。目前两级窗口已接到咨询电话1200余个,现场接待居民咨询1000余人次。

  上海考虑人才因素

  上海的廉租房政策也有自身特色,那就是考虑人才引进的因素。

  2007年11月26日,在由市人大举办的以“关注廉租房建设”为主题的人大代表和市民聊天活动上,市房地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李关尧表示,上海户籍的留沪大学生如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据了解,从2001年开始到今年10月份,一共有28000户沪上困难家庭得到了帮助,享受了廉租房政策的优惠,其中既有实物配租的、也有租金配租的。前两个月上海市政府拿出20亿元收购5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有中心城区的老公房、有配套商品房的小房型房子,地点包括宝山区的顾村,嘉定区的江桥镇,南汇区的周浦镇和康桥地区,闵行区的浦江镇,还有浦东新区的曹路地区。

  李关尧还表示,目前有关部门也正在调查研究,逐步改善来沪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此外,上海市也象北京一样正在进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调查,年内将会公布调查结果,还将编制本市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覆盖范围能否扩大

  截至发稿前获得的最新消息,继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后,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也有望于近日浮出水面。将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以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为蓝本,将“有限产权、政府优先回购”等关键点纳入其中。

  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并且,根据《意见》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另据透露,建设部还将会同民政部,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

  然而,也有舆论认为,这个《意见》“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收入要求过于严格”,据一项媒体调查显示,1676名参与者中,87.4%的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最该面向中等和中低收入者;81.2%的人认为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收入要求过于严格,将很多实际上买不起商品房的人排除在外。

  事实上,在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能解决的住房问题只能是比例极小的一部分,以北京、上海为例,家庭月收入刚过3000元又没有动拆迁房屋的人群大量存在,这个收入比照“低保”已算很高了,但是要买房还贷仍是基本不现实的事情。对于以民生问题为职责的政府部门来说,也应当适当考虑一下这个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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