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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士提醒:三种情况不宜提前还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7日 05:55 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西安11月26日电随着房贷利率连续上调,许多贷款者选择提前还贷。日前,相关专家表示,提前还贷缩短贷款期限会更省钱一些,但贷款者不应盲目随大流,有三种情况不适合提前还贷。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相关负责人认为,以下三种情况不适合提前还款: 首先是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且已进入还款阶段中期的消费者。等额本息是指在整个还款期内,每月还款的金额相同。在还款期的初期,月供中利息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所还的本金较少,而提前还款是通过减少本金来减少利息支出,因此在还款期的初期进行提前还款,可以有效地减少利息的支出。如果在还款期的中期之后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其实更多的是本金,实际能够节省的利息很有限。 其次是使用等额本金还款法,且还款期已经达到1/4的消费者。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每月偿还的本金相等,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如果还款期已经达到1/4,在月供的构成中,本金开始多于利息,如果这个时候进行提前还款,那么所偿还的部分其实更多的是本金,这样就不利于有效地节省利息。如果是进入还款期后期,那么更没有必要用一笔较大数额的资金进行提前还款了。 最后是资金紧缺、经济能力有限的市民,如果使用应急资金或者跟别人借钱还贷会增加未来生活的风险,有可能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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