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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房婚前公证需双方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5日 15:10 《时代信报》

  个人婚前购房 婚后领到产权证算共同财产

  信报讯 (记者 彭光灿) 个人出资购买的商品房,由于婚后才拿到产权证而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昨日,市公证处对此表示,根据今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要公证这类房产 属于婚前财产,必须由未婚夫妻双方到公证机构办理。

  “婚前财产”成泡影

  昨日,南岸区市民汪力(化名)瞒着女友,拿着未婚证明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匆匆赶到到某公证处,要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然而,他的要求被公证处拒绝。

  据汪力介绍,他准备明年年初和女友结婚。今年5月,汪力找亲朋借款20余万元,以个人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期房作为新居。

  而今年10月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个人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若在婚后取得房产证,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汪力的新房定于明年6月交付。而他获得房产证时已经结婚,这套由他个人全款支付的新房也将属夫妻共有。汪力这才萌生了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念头。

  办理公证须双方到场

  其实,和汪力一样购买期房准备结婚而遭遇类似烦恼的市民不在少数。即便是现房,交房与领证也大都存在时间差。市律协房地产与建筑业务委员会主任赖野表示,房产通常是家庭中最大的财产。夫妻离异后,房产也最容易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不少人简单地认为,只要是结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即属于“婚前财产”。而按照现行法规,房屋产权的获得应当以该房到主管机构登记为准,而正是这个时间差导致“婚前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明确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婚前财产,除了双方到场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外别无它法!”市公证处副主任袁野说。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获得产权以在房产机构登记为准,仅凭购房发票,公证机构无法办理此类公证。当事人要公证该套房屋属于汪力婚前财产,必须由未婚夫妻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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