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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倍差价骗12位林权投资者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6:39 每日经济新闻

BY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以托管造林为幌子,上海昊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昊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凌江在未获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将外地147亩林地使用权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售给本市12位市民,非法获利70万元。昨天,犯罪嫌疑人许凌江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提起公诉,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凌江于2007年1月从四川省富顺县李桥镇花鱼村以每亩218元的价格受让了157亩林地使用权,在未经林业局的审批、未取得林权证的情况下,以上海昊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将其中147亩林地使用权,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销售给戚某、周某等本市12位市民,许凌江获利70余万元,并谎称为公司员工办福利,骗取富顺县林业局审核通过林地使用权的转让。

    昨天在法庭上,被告人许凌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许凌江称昊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他一朋友,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也是虚假注资。案发前,他进行了股东变更登记,以昊月公司的名义从事托管造林。2007年1月他从四川省富顺县李桥镇花鱼村以每亩218元的价格受让了157亩林地使用权,之后,他在上海以林权投资为借口,寻找投资客,通过许诺高额回报,吸引了总共12位上海市民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买进。以每亩218元受让再以每亩4980元的高价销售出去,中间差价达23倍,许凌江承认其间的确隐瞒了12位投资客以及富顺县李桥镇花鱼村,而在这一销售过程中,他并未经林业局审批也未取得林权证。许凌江还称,70万的部当得利中,自己的非法所得只有15万,其余的都用作公司的买地造林去了。

    昨天,公诉机关指控许凌江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昨天当庭未作判决。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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