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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二手房房价飞涨 房东跳价死灰复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9:42 《理财周刊》

  为防止卖家“跳价”而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律师给出八点建议,如提高定金标准,加大卖家“跳价”违约成本等。

  文》本刊记者/甄爱军

  随着房价上涨,房东“跳价”现象再次出现。

  而根据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消保委)投诉部了解到的信息显示,目前二手房买卖市场上,由于房东跳价造成的纠纷也不少见。

  “跳价”导致成交难

  当买房像买大白菜的时候,房东频繁“跳价”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9月3日,记者的一位朋友贾先生在闵行区黎安新村内看重一套面积约58平方米的小两房,房东出价49万元。黎安新村位于外环线以外,周边配套一般,距离莘庄约15分钟的车程。在此前,这里的

房价一直维持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与其他地方相比,非常实惠,但由于配套不完善而乏人问津。可在近期一轮房价上涨过程中,这里的房价飞涨,普遍超过8000元/平方米。

  看完房的第二天,贾先生便向中介公司支付了10000元的意向金,并与太太商量如何装修这套房子。但由于近期房价涨得较猛,他心里有些担心房东会做出“跳价”举动。事实证明他的担心并非多于,第二天中午,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表示,房东要价已经提高,达到52万元,而且提出推迟半年交房的要求,也就是说,即使他答应后面的报价,但还要等到半年后才能入住,等于他要多付半年的租金,据此粗略估算,跳价30000元。

  有了这次经历,贾先生再看房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第二个房东的跳价幅度之高,跳价之坚决,还是令他感到有些吃惊。

  9月7日,贾先生前往中介公司欲取回意向金时,有业务员向他推荐了一套位于银都一村内的一套小两房。这套房子位于一楼,是面积54平方米,房东报价44万元。根据报价,贾先生发现单价也已超过8000元/平方米,已归入

豪宅一档。贾先生来到小区时发现,小区内部与一般的老式新村并无二致,除了一些杂草、小树,就是一排排火柴盒般的老式多层住宅,路面经久失修,有些地方已经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楼房的外立面也因久经风吹日晒,稍显有些破败。这套房子房型布局一般,让人难以忍受的卫生间为暗间,没有窗户,可能是通风不畅的缘故,里面异味很重。房内早已搬空,杂物满地,原来的装修已经破旧不堪,再无使用价值。

  房东已退休,看起来家资殷实。她对自己的房子很有信心,认为报价44万元实在是太便宜了。她说:“现在哪能找得到这么便宜的房子,我真的舍不得卖呢?”

  因为考虑到单价过高,还有就是考虑到距离日后上班不方便,看完房后贾先生并未马上表态,表示再考虑考虑。两个小时之后,中介给他打来电话说,房东已经提价5万元,涨到49万元,她问贾先生是否对房东的报价再考虑一下。贾先生对于44万元的报价已经有所犹豫,“跳价”之后肯定是难以接受了。

  房东“跳价”很随意

  由于房价在不断上涨,目前房东跳价现象十分普遍。记者就此现象向业内人士求证时,对方回答的第一句话往往是:房东跳价现象太多了。

  上海汉昌房产报春加盟店的杨先生对此就很苦恼。前两天一个客户看重一套位于沪闵路6918弄莲蒲花苑的房产,面积138平方米,卖家挂牌价140万元。为了这套带客户看房,他来回跑了四趟,当客户最终下定决心要购买时,卖家突然提价,开出150万元的高价,其结果当然是交易无法继续下去了。

  上海德佑地产泰兴分行A组负责人龙先生也表示,目前房东“跳价”非常普遍,而且幅度之高令人不解,如出自国际丽都城的房源,挂牌价为600万元,但是临近签买卖合同时,房东会突然上调5%,要价630万元。“为了防止房东过分跳价,我们往往会要求买家提高定金标准,以加大卖家的违约成本。”他说。

  记者在顾戴路、龙茗路附近的中介公司了解到,这里所有的中介业务员都会碰到“跳价”的情形。“我们自己都觉得胆战心惊的,因为房东一跳价,生意肯定是没法做了。”一位中介如是说。

  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投诉部了解到,在

二手房市场上,目前除了由于中介没有尽到自身义务而导致发生纠纷之外,由于卖家频繁随意跳价而引起的投诉也逐渐增多。

  律师给出八大防范措施

  卖家“跳价”成习惯,拒绝以原价卖房。对于签订了定金合同或者买卖合同的买家来说,他们现在该怎么办?对此,为了保护买家自身权益,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提出八点建议。

  1、加大违约成本:在合同中设置较高的违约金,或者明确违约损失赔偿的范围,或者提高定金支付额度。

  2、约定权证监管:由卖方将房地产权证、户口簿等交给买方保管,或者交给双方委托的第三方保管,以限制卖方将房屋另售给他人。

  3、设定代理人:由卖方委托独立第三人作为出售房屋的代理人。委托事项经公证处公证。

  4、设定担保人:由卖方提供担保人为自己全面履行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比如由银行出具保函。

  5、预告登记:合同签署后及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这样卖方无法将房屋另行出售。

  6、及时交房:尽早实际占有房屋取得房屋使用权,这样卖方毁约要收回房屋或将房屋出卖给他人都将非常困难。

  7、及时过户:产权过户也讲究先来后到,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一般谁先登记谁就取得房屋所有权。

  8、及时诉讼保全:发现卖方有毁约迹象,应及时向法院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并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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