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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不符合救助条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7:37 北京晨报
85%不符合救助条件 据工作人员介绍,救助站内一位30多岁姓赵的被救助者已经是这里的常客了,只要身上一没钱他就会主动到救助站内接受救助,“其实他身体挺好,但就是不愿意干活,站内给了他回家的路费,让他买票回家,结果没过几天他就又回到这里。” 海淀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赵长林说,“在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需要符合4个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落到实处,救助站实际救助的人员并不是制度所规定的人员。” “可以说,目前我们救助的对象中85%都不能同时符合救助条件,但对于想骗吃骗喝的人,救助站一旦核实其身份就会终止救助。”赵站长说。 站长爆料 职业乞丐七天能赚几千元 据海淀区救助管理站站长赵长林介绍,现在救助站每周一、三、五三天,站内一名正式工作人员带两名保安,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配合在繁华地段进行主动救助,“如果遇到‘五一’、‘十一’等节日,就要天天出去救助。” 赵站长坦言,对于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矛盾。“主要原因是这些职业乞讨人员通过乞讨可以赚到钱,而待在站内就没有收入来源。比如今年春节期间,许多乞丐在白云观庙会上扎堆儿,他们说一天可以收入五六百元,这样七天就能赚好几千元钱。如果他们进救助站怎么会踏实?” 赵站长介绍说,一般对救助对象包括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期限为10天,但现在的情况往往是,职业乞讨人员刚到救助站一两天,就会有同伙以各种借口来接他们出去。“因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准他们出去,所以我们一般情况下只能让他们走。有的职业乞讨人员已经被送到救助站好几次了,我们经常和他们打拉锯战。”赵站长对记者说。 应对措施 强讨恶要者 有望交城管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正针对救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将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办法。他透露,本市将有望对流浪乞讨人员分3类进行管理和救助,“一是以借乞讨之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流动乞讨人员,如偷、抢、有组织的违法乞讨等,由公安部门对其管理。二是管理和限制的对象,是对市容环境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人,如强讨恶要的乞讨方式,由城管等部门管理。三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对象,确实生活困难的,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在今年内,本市还有望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中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重点解决对未成年人的救助问题。 专家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李迎生 救助条件界定模糊 李迎生介绍说,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有资格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 “这4个条件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落到实处。”李教授告诉记者,首先,“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的标准不好掌握。能否靠自身解决食宿,只能靠简单的观察和听求助人自述。在询问情况这一环节,工作人员没有权利检查求助人员身上有没有现金、存折或者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能边救助边核实情况,一旦发现情况不实便终止救助。 其次,“无亲友可以投靠”的标准也无法核实。有没有亲友可以投靠,是靠求助人本人叙述的。只要他自己不提供,救助站就不会知道。 第三,“不享受城市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救助站操作时比较困难。目前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的水平很低,在许多地方农村五保供养更是名存实亡。“所以说,即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享有以上待遇,对他摆脱困境也帮助不大。” 最后,李教授说:“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标准不符合实际。在现实中,有很多情况会造成人们暂时陷入困境。这些人未必会因为一时的困难而放下身段来沿街乞讨。其实,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只需救助站帮忙打一个联系电话或者提供一个银行账号(以供求助人家属汇钱解困),甚至提供几餐就能解决。 专家支招 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迎生表示,通过对北京市流浪乞讨人员历时两年的调查,发现救济管理制度取代收容管理制度后,现实的跨度太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大城市里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 李迎生说,未来本市有望对流浪乞讨人员分成三类进行管理和救助,其中以乞讨之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管理,对市容环境和市民正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的主要由城管部门管理,而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则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 同时,北京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今年内,本市有望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中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加大解决对未成年人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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