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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新秀券商集合理财 多元化投资之路新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10:06 《私人理财》杂志

   截至4月30日,不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自成立以来净值翻倍,光大阳光成立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25.62%,东方红1号为142.91%,广发理财3号为110.01%,中信理财2号为102.31%,东方红2号为130.03%,中金股票精选为118.3%,光大阳光2号为101.11%。如此可观的收益,甚至超过了不少基金。看来,在这个多元化的投资时代,投资者不应把自己的视野局限在股票、基金上,关注一下这些理财新秀也未尝不可。

  文/本刊记者 梁金莺

  养在深闺人未知

  随着股市大涨,券商集合

理财产品风起云涌,有的收益甚至超过基金。据Wind统计,截至4月30日,国信证券的第三只集合
理财产品
国信“金理财”自1月25日成立以来,三个多月内净值增长率达到32.34%,而同期开放式
股票
型基金的平均收益率为21.80%。

  事实上,今年1月以来,跑赢同类型基金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大有人在。据Wind统计,截至4月30日,不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自成立以来净值翻倍,光大阳光成立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为125.62%,东方红1号为142.91%,广发理财3号为110.01%,中信理财2号为102.31%,东方红2号为130.03%,中金股票精选为118.3%,光大阳光2号为101.11%。如此可观的收益,使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逐渐进入投资者的视野。

  所谓集合理财,是指由券商开展的理财业务,即把大众的钱募集起来进行投资理财,与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相似。自2005年3月国内首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已有27只产品,其具体的投资类型主要有:债券型、混合型、FOF、股票型、货币市场型等五种。

  但对相当多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券商集合理财仍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投资品种。究其原因,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跟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定位为私募性质且规模小有关。据统计,目前共有27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问世,但总规模合起来才不过四百三十多亿元,与去年嘉实基金公司旗下一只基金规模就达到了419亿元相比相形见拙。券商集合理财和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投资计划和管理自由资金的投资公司一样,被定义为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因其极少宣传,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投资门槛比较高,且有一定的封闭年限,因此甚少投资者问津,正可谓养在深闺人未知。

  集合理财的优势

  券商集合理财和基金、银行的理财产品一样,有一定的可比性。但因其为券商代理理财,也就具有了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不可具有的优势。

  第一,投资范围宽泛。相对银行和基金公司而言,券商推出的理财产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投资范围可以跨股市、债券、银行间市场,甚至还可以投资基金。例如,招商证券“基金宝”这种投资于各类基金的产品;“东方红1号”这样可以投资于债券、股票、股票型基金、货币基金以及ETF等各种品种的“大拼盘”。这些都让基金公司望而兴叹。

  银行理财产品虽然也可以投资于风险较低的基金(如广发银行曾推出投资于货币基金的理财产品),但不能涉足高风险的权益类投资,如股票或股票型基金。

  另外,券商集合理财投资于基金,这就让该产品在面临赎回时有了更大的运作空间。由于去年股市甚火,和所有的货币市场基金一样,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也都面临了巨大的赎回压力,赎回比例甚至达到了产品规模的一半以上。但因为该类产品可以投资于基金,利用货币市场基金良好的流动性应对赎回,这是基金不可比拟的。

  投资基金除了可以应对赎回压力外,还可以帮助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获得超越基金的收益。比如2006年8月31日成立的“光大阳光2号”,发行规模23亿元,专门投资于各类基金,是基金中的基金(FOF)。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1.5449元,累计净值增长率为54.49%。业绩甚至超过了同期市场上绝大部分基金,让人们对FOF产品的投资能力刮目相看。

  第二,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并承担部分损失。现在不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都有券商的自有资金参与,比例在5%-10%之间。比如,“东方红2号”规定: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比例为计划成立日委托规模(含自有资金认购部分)的5%,相当于委托人认购规模的5.26%;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的集合计划份额不得退出;当计划存续满两年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承担有限责任,适用于投资者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两年的集合计划份额。

  券商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既可弥补投资者损失又可调动券商的积极性。如果产品亏损了,投资者能获得券商以自有资金部分作出的补偿,有一定的“防护垫”作用。而且,产品的投资运作结果也关乎券商自有资金的安全与收益,这与基金只单纯充当“管理者”、拿固定比例的管理费有很大不同。

  另外,券商集合理财的研究团队有雄厚的实力,各家券商公司都有庞大的研究团队和投行,这是任何一家基金公司、银行都无法比拟的优势。

  购买时细看条款

  购买任何理财产品都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不例外。总结目前已有的27只产品可以看出,券商集合理财的投资门槛高于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按照规定,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单份金额最低5万元,非限定性最低10万元。这大大高于基金最低1000元就可申购的门槛以及人民币理财产品的万元起点。

  同时,投资者在购买集合理财产品时,还要注意合同的赎回条款。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封闭期比较长,流动性远远不如基金和人民币理财产品。大多数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封闭期较长,长的高达1年,短的也需3个月,封闭期过后,会周期性地开放。例如,招商证券“基金宝”规定,每3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开放;“东方红2号”就在合同里规定,该产品自计划成立日起,每6个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为开放日,这5个开放日里可办理申购、退出业务;“东方红1号”则对开放日的规定更为苛刻,该产品期限只有两年,却规定自成立之日起第一年的最后5个工作日为开放日,而且在这5个开放日里只能办理退出业务。

  不过光大阳光在流动性上却和同类产品有很大不同,该产品虽计划封闭期是1年,但合同同时规定,若连续10个工作日单位净值达到1.06元,封闭期提前结束并进入开放期,提前满足客户资金流动性需求。事实上,在1年不到的时间里,光大阳光便提前进入了开放期,而且在开放期内,客户可以随时参与或退出。该产品在流动性上与开放式基金已经没有两样。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鲜为人知,除了它的高门槛、宣传少外,集合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可预测程度较低、透明度不高也是原因之一。例如,同为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由于投资种类不一样,各券商的产品之间缺乏可比性。比如10只限定性产品中,与国泰君安君得利1号具有可比性的只有招商现金牛。目前,也没有专业机构对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收益进行排名,即使投资者想投资,也缺乏比照对象。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是各券商根据自身特点和对市场的判断推出的个性化产品。由于证监会对此类产品并没有硬性规定要每日公布净值,投资者要了解相关产品的收益,只能上各家证券公司的网站去查询。同时,各家券商公布净值的时间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一个星期公布一次,有的则是几个月公布一次,比如长江证券就是半年公布一次收益状况。相比较而言,基金的评级和研究体系已经相当完善,投资者可以参照基金净值的排名来选择投资对象。

  对象。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是各券商根据自身特点和对市场的判断推出的个性化产品。由于证监会对此类产品并没有硬性规定要每日公布净值,投资者要了解相关产品的收益,只能上各家证券公司的网站去查询。同时,各家券商公布净值的时间段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一个星期公布一次,有的则是几个月公布一次,比如长江证券就是半年公布一次收益状况。相比较而言,基金的评级和研究体系已经相当完善,投资者可以参照基金净值的排名来选择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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