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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经纪和物业服务 各项收费都要弄灵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5:03 杭州网-杭州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姜义敏)为规范我市房屋经纪服务和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经纪服务行业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服务,市物价部门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房屋经纪服务和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房屋经纪服务收费方面,包括:经营者用欺诈手段,公布虚假信息,哄抬房屋交易和租赁价格的;经营者使用欺诈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内容、重复收费或超过浮动幅度收取中介经纪服务费的;经营者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经营者有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的。二是物业服务收费方面,包括: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经营者自立项目收费或重复收取项目或性质相同的费用的;经营者对已交付使用但业主或使用人未居住的物业,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经营者对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不按实分摊,从中赚取差价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收取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费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经营者有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行为的。 价格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也请广大业主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在接受房屋经纪服务和物业服务中的收费问题,多管齐下,进一步规范经纪服务和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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