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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赴港旅游购物新攻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04:39 浙江日报
本报今天一版刊登的《“香港游”低价团遭封杀》一文,引起了许多读者的关注,截至傍晚6时,在本报和浙江在线联合打造的“报网零距离”互动平台上,该文的点击率已达838次。还有读者来电询问,低价团遭封杀后,到香港旅游会出现哪些新变化,尤其是购物时该注意些什么? 低价团遭封杀后,对一些纯粹去观光的游客来说,可以考虑适当缩短行程,改原来的五天四晚为四天三晚甚至三天两晚。目前省内不少旅行社已打算推出适当缩短行程的港澳游产品。 而对于想去香港购物的游客,虽然没有了强迫购物的烦恼,但如何才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呢? 购买家电产品应注意价格、产品制式和售后服务保障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人提醒说,港、澳市场上多数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较大差别,消费者购买后如果发现其他商家的价格较低廉,不能以价格高为由要求退货,所以要谨慎购买,最好事先能货比三家。 此外,港、澳市场的部分家电产品不适合在内地使用,如有的电器产品的制式与内地不同,有的商品不提供简体中文说明等,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将这些情况询问清楚。他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要向经营者咨询相关售后服务内容,交易后形成文字条款,双方签字确认,以解除后顾之忧。 购买金首饰需仔细辨明成色 港、澳市场上的首饰品牌多、款式新,是许多内地游客重点选购的目标,不过游客在购买首饰时需留意相关信息。港、澳地区相关部门规定:黄金及黄金制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制品,必须达到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单据上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 在购买珠宝首饰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 慎购“水货” 并问清相关服务措施 在港、澳地区,“水货”并不是“假货”或“冒牌货”。香港是自由港,很多国际品牌在香港有特约经销商(即总代理)销售,同时法律也允许其他进口商从原产地进口产品,后者一般称为“水货”,售价可能较低,有些款式甚至总代理商也没有进口。 游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水货”售后服务是由出售商店负责而非总代理商负责,“水货”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往往难以得到内地维修点的保修服务。针对以上情况,游客在购买“水货”产品时,要考虑售后服务等问题,香港知识产权署全力推行“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消费者可购买商家贴有“正”字标志的商品,保证所购商品全为正版、正货。 如遇纠纷,可及时投诉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旅行社协会等还提醒游客,去香港旅行,最好参加有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位。在港购物时,最好选择带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行的“优”和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行的“正”字标志的商家。在出发前,游客还可以通过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网站www.consumer.org.hk查询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信息。香港旅游业议会已经推行“购物14天百分百退款保证计划”,参加旅行团的旅客,若经由旅行社安排的导游带往在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商家购物,如果对所购商品不满,可以享有14天内百分百退款的保障。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属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的“加盟商号”及“诚信店”承诺,必须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14日内,与消费者协议作出如退款、换货、提交消费争议仲裁等具体安排。 此外,游客若在港、澳地区遇到消费纠纷,可及时向香港、澳门消委会投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如下:香港旅游业议会:00852-28070707、香港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00852-29292222、澳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00853-9889315。 (本报杭州4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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