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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申报人数近16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6:27 杭州网-杭州日报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81%、申报年所得额的84%、申报税额的85%。

  ★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

证券、烟草、电力、电信、石油、石化、航空、
房地产
、制造业、医院、高校等较高收入行业。据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12日宣布,截至4月2日,我国首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结束。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接近163万,达到1628706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成效明显。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2006年个人所得税申报年所得总额为5150亿元,已缴税额791亿元,补缴税额19亿元,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16227元,人均缴税额49733元。

  他说,从地区构成看,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

福建、天津、深圳、宁波、青岛、厦门等省市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81%、申报年所得额的84%、申报税额的85%。从行业构成看,主要集中在银行、保险、证券、烟草、电力、电信、石油、石化、航空、房地产、制造业、医院、高校等较高收入行业。从人员构成看,主要是收入较高行业和单位的管理人员及职工、个人投资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文体工作者、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外籍人员等。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所得项目构成看,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这五个项目的申报人数占总申报人数的89%。近163万纳税人申报的人均年所得31万多元,说明无论是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项目的纳税人中,都有不少高收入者。

  他说,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首次开展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是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在我国初步建立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他认为,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强化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这项工作在全社会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教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增强了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也进一步推进了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征管水平,优化了纳税服务,促进了收入的增长。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为深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他说,今年自行纳税申报人数与目前税务机关按建档情况估计的应申报人数比较接近。近年来,税务机关已对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2000多万纳税人建立了个人收入档案,实施重点管理,建档标准有的省定为年收入3万元以上,有的省定为5万元以上。在已经建档的2000多万人中,估计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有170万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由于个人收入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不健全,税务机关建档管理未能覆盖到所有纳税人,加之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现金交易量大,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信息税务机关是不掌握的。因此,估计有部分应申报的纳税人未自行申报,申报量还有差距。

  他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是首次开展,税务机关正在根据第一年的申报情况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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