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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房子没住依然要交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07:01 上海金融报

  读者周女士:我是去年5月买的房子,但买完之后一直没有入住,现在仍是毛坯房。上周,物业公司却催我补交物业费以及滞纳金,我想请问一下这个钱我应该交吗?

  答:这个费用应该交。因为物业费是用于公共性服务的,是每个业主根据公约交纳的费用,这与是否实际使用房屋无关。这里所说的物业管理费严格意义上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像保安、清洁、绿化、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楼宇、整个小区服务的,即使购房人没有居住,其房产也享受到了这些服务而带来的保值和增值。周女士理当为这些保值和增值承担相应的费用。

  根据有关条例,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
物业费
并不以业主是否真的入住为标志,而以业主及其物业是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为条件。

  周女士作为购房人其实存在一个这样的误区,她认为只要付清房款,拿到

产权证就可以了。办理入户手续并不十分重要,以至于在收到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请其办理入住手续时,仍置之不理。她的理解是,房子暂时不去住,若是办理了入住手续就要支付物业费,开销不小,不如等住进去以后再办。这就是一个误解。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缴纳滞纳金也是有依据的,因为委托合同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规定,法律对此也认可。

  当然,业主如果没有居住,则户内小修费等因居住才会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收取。这时,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以求适当减免。

  (张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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