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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一定要多留个心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4:10 都市快报
记 者 崔 博 通讯员 石 崴 本报讯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建议卖家和消费者遵守网上交易的规则。而据工商部门表示,目前网络交易中,卖家发布的信息、图片与实物不符是导致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交易中如果能像《意见》所提醒的,注意保存交易记录、通过安全方式支付,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自身权益。 今年年初,高新区(滨江)工商分局江北企业督查室开始负责处理各类关于网络消费纠纷的投诉。据了解,投诉中多数是关于C2C(个人与个人)交易的纠纷,而卖家发布的信息、图片,与消费者最后收到的实物不符,则是最普遍的原因。 杭州的顾小姐前不久在一家C2C网站上订购了1000多元的衣服,但收到后她发现实物与图片上看到的明显不一样:低腰的牛仔裤成了高腰裤,灰色的衣服变成了白色的,衣服的面料也相当差。顾小姐立即要求退货,却被上海的卖家拒绝。由于对方也是个人卖家,所有的货物都在家里,上海工商部门接到这起投诉后也无法处理,至今尚未解决。 因此,商务部建议网上交易的双方要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支付时要通过安全可靠的平台,如果采用货到付款、预付货款等方式交易,应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另外《意见》还特别提醒,交易各方要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尤其是大宗商品、贵重商品与重要服务的交易,可以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留存交易记录。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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