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股民权证投资奇迹:820元一天变5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6:24 中国证券报

  申报类型

  交易前集中申报簿

  买方队列

  交易主机

  撮合处理结果

  交易后集中申报簿

  买方队列

  采用对手

  方最优价

  格申报卖

  出招商银

  行5000股

  价格 数量

  15.60 6000

  15.59 7500

  15.58 9000

  15.57 5000

  15.56 6000

  成交5000股

  每股15.60元

  价格 数量

  15.60 1000

  15.59 7500

  15.58 9000

  15.57 5000

  15.56 6000

  交易结果:该投资者卖出5000股招商银行,全部成交。

  图一:

  申报类型

  交易前集中申报簿

  买方队列

  交易主机

  撮合处理结果

  交易后集中申报簿

  买方队列

  价格 数量

  15.60 6000

  15.59 7500

  15.58 9000

  15.57 5000

  15.56 6000

  保留在买方队列,不撮合

  价格 数量

  15.60 11000

  15.59 7500

  15.58 9000

  15.57 5000

  15.56 6000

  交易结果:该投资者买入5000股招商银行的申报保留在“买-”队列中。

  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买入招商银行5000股

  图二:

  ■股民课堂

  已有案例:

  2007年2月28日,南京一股民以1厘钱的价格买到收盘价近0.70元的海尔认沽权证,其820元一天变56万元。

  该股民说,他从去年8月1日出现市价委托规则后,就留了心,“市价委托就是当天必须要成交的,按市价交易,只要有人挂出了按市价委托的卖单,而大家恰恰都不买、没有什么买单,理论上我就有可能以1厘钱的价格买到权证。” 从那以后,只要有空,他每个交易日都会挂出1厘钱的买单。2月28日,他动用账户上1万元钱,挂出了海尔等10个认沽权证品种的买单,“今天只有10个认沽权证有可能挂到1厘钱的,我事先都研究过了,今天全挂了。”

  案例释疑:

  要弄清为什么会产生上述神奇交易,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市场委托。所谓“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时只需申报委托数量而不必指定价格申报,交易系统会在“买入或卖出五档之内”以最优的价格自动进行撮合。交易所推出这一措施,是由于投资者下达买卖指令至交易申报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撮合处理时的市场状况与投资者下单时所参考的即时行情通常存在差异,可能导致申报无法及时成交。但为了控制市价申报方式的价格不确定性风险,根据规则,投资者只能在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连续竞价期间采用市价申报方式。就是说: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期间,不支持市价委托;

股票上市第一天、G股复牌第一天等无涨跌停限制的证券不支持市价委托。

  市价委托分为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其中,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的特点是: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招商银行”的“买一”价格为15.6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卖出“招商银行”5000股;该投资者的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对手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15.60元作为该申报的卖出价格,并与对手方“买一”队列撮合成交5000股。如图一所示。

  具体到1厘钱能否买到权证,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实际操作中这种概率非常小。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能发生,那就是在9:25分-9:30之间。此时正是集合竞价结束至开盘前的5分种,这时大部分投资者都在等待开盘价开出,并将以开盘价为自己的出价作参考,因此此时挂单的人较少。恰在此时,有人挂出按市价委托的卖单(同时以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紧接着,有人挂出了1厘钱的买单,而此时又没有其它买单(如此时有其它买单,一般也不可能有1厘钱这样的极端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如果有其它高于1厘钱的买单,将优于1厘钱的买单进入“买一”的位置而优先成交),于是买卖双方便以1厘钱的价格成交。当天,该权证以近0.70元的价格收市,因此以1厘钱买入该权证的投资者也就创出了一天收益达700倍的

神话

  需要说明的是,股票因每日涨跌幅的限制,是不可能达到如此高的收益的。

  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特点是: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招商银行”的“买一”价格为15.6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买入“招商银行”5000股;该投资者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本方最优价格、即“ 买一”价格15.60元作为该申报的买入价格,并将其5000股买入申报保留在交易主机“买一” 队列中等候配对;按“时间优先” 原则,原“买一”队列中的6000股买入申报比该投资者的5000股买入申报优先。如图二所示。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的区别在于交易主机在处理这两种市价申报时,赋予了两者不同的指定价格。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对手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被赋予了当时本方队列中的最优价格。因此,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可以保证申报立即成交,而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只能排列在本方最优价格队列中,不能保证申报立即成交。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尽管市价委托方式灵活高效,但是由于市价委托与大家熟悉的限价委托差别很大,投资者在使用前需要充分了解新交易规则中的具体规定;而且一旦采用市价委托,投资者将无法控制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将由市场确定,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是在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成交价格尤其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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