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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门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09:1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王婷】按照银监会颁布的信托业新规定,从3月1日起信托公司销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就要将“门槛”大幅提高。但据本市信托业人士透露,新规定还要等到三年过渡期以后才会严格执行。

  

银监会在新近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特别提出了对“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之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而在以前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是没有的。《暂行办法》只要求“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样看起来,很多现在已经在投资信托或者准备投资信托的市民,将无法达到新“门槛”。

  据了解,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同时开始执行的还有《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因此信托公司要适应两个新规定,调整的不仅仅是项目、产品方面的设计,公司的经营理念、经营战略等也都要一并调整。银监会人士也指出,根据现状,信托公司要达到新办法的要求还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期。银监会将按照“一司一策”的原则,具体与信托公司共同研究如何做好过渡期的安排。

  本市信托业人士透露,这个“过渡期”大约有三年时间。在这三年时间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门槛”暂时只有20万元。据了解,有的信托公司目前已经执行了这个标准。信托公司也可以申请提前结束过渡期,对于提前通过审批的信托公司,银监会将对其在产品创新方面给予支持。

  虽然信托产品的“门槛”迟早都会提高,但想要投资的市民也不必为此心急。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家银行与信托公司联合开发了以信托计划为题材的人民币

理财产品。而按照目前的规定,人民币
理财产品
的“门槛”仅为5万元。资金实力达不到信托产品要求的市民仍然有机会分享信托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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