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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北京经济适用房将公开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 03:52 中华工商时报

  经济适用房问题又成为今年北京两会的热点。市建委副主任张家明27日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今年,北京市肯定会有一部分经济适用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审核过程将更加严格。中低价商品房选址也已基本确定,锁定在轨道交通发达地区,主要建在石景山、东坝等5大区域。

  经济适用房在供应方式上需要改进,过去用房审核中过于宽泛的一些内容必须以保障类住房加以严格要求,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安排专门的审核人员,解决当前在审核工作上人力不足的情况。张家明表示,保障类住房审批权将逐步下放到区县,审核权将以区县为主,建委将建立相应完善的房源库、购房人库以及审核库。同时,对经济适用房的审核将考虑采取引入社区公示的方式。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已建成2900万平方米,为19万户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张副主任承诺说,经济适用房今年一定拿出一部分房子公开销售给低收入家庭,但审核条件、标准和过程将会非常严格。通过建立北京市住房家庭档案,税收部门、银行系统逐步建立个人家庭收入体系,帮助审核体系建立。他强调,经济适用房归位保障性住房后,将严格限制利用保障性用房“套利”,一旦发现房主利用经济适用房“套利”,将没收房子,对中介公司恶意炒作,将取消经营资格。他表示,对“倒房”等行为一旦发现将坚决没收房子,群众也可通过媒体或直接向建委开设的24小时热线电话举报。

  根据现在的政策,经济适用房购买五年之内的,可以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卖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人。购买满五年后上市需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张家明表示,对于2006年以后采取定向销售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五年后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将会采取不同的政策,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加紧制定。初步调查显示,目前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90%是不足五年的,出售的房主中很大一部分是拆迁房安置对象。要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进行调整,而经济适用房与周围商品

房价格差别过大会带来投资、投机倾向,在价格上需作出必要调整,缩短差距。此外,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经济适用房后续项目开发商没有积极性,如果价格不作调整,开发商不会赔钱作经济适用房项目。

  中低价位商品房将集中在轨道交通周边等交通方便的地区,今年和明后年,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将选址集中在石景山、东坝、定福庄、黄村、南苑五个区域。另外,通州、顺义、

亦庄三个新城也在考虑范围内。中低价位房建设方案将根据各区域不同情况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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