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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春节租车先签保险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 13:53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傅洋)春节将至,北京的租车业务这几天开始猛增。以往有许多因忽略了保险合同的纠纷,出了事故消费者只能自己买单。保险公司提醒车主,春节前这段时间消费者在租车合同中应明确相约保险责任和义务,免得事后纠纷。

  春节期间租车出行事故率一直居高,而且每年都有消费者和租车公司因为保险而发生的纠纷。许多车主往往只关心租车价格的高低,对所租车子的投保情况却不知晓。

  记者查询北京几家租车公司业务发现,许多租车公司业务人员只是知道有无保险,对车辆具体上什么保险也说得不清楚。实际上,很多租赁汽车没有投保全险,出现了划痕等小事故,承租人往往要自掏腰包。即使投了全险,若发生车辆损伤,租赁公司也会要求承租人赔付车损20%左右的金额。因此,在租车时,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或者要求直接查看保单。消费者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应该对一些模糊条款或者容易造成纠纷的条款进行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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