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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个税自报人数突破三千 如不如实申报要罚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1:57 中国新闻网
2006年11月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济南一月二十三日电(张璐)自今年一月四日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以来到二十二日为止,山东省自行申报的个人已有三千多人,自行申报人数和进度均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预想。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个税自行申报开展以来,尤其是一月十五日以后,每天的申报者均新增三、四百人,到目前为止全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补缴的税款已逾千万元人民币,其中青岛、济南、烟台、淄博等城市相对集中。据介绍,自行申报者大多集中在高收入行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金融、文艺、房地产、教育、体育、中介等行业和外资企业。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规定,一些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也需要自行申报个税。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外籍纳税人预计有四千八百人需要自行申报,目前已有二百一十一人进行了申报,补缴税款二十四万元人民币,申报进度已经超过国内纳税人。 山东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本预计全省大约有二万人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现在看来人数可能会比预想翻一番。这位负责人说,“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山东省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增长势头越来越好。”他提醒应该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如不如实申报就是违法,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罚款,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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