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山东个税自报人数突破三千 如不如实申报要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 01:57 中国新闻网

  2006年11月8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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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济南一月二十三日电(张璐)自今年一月四日中国大陆正式开始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以来到二十二日为止,山东省自行申报的个人已有三千多人,自行申报人数和进度均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预想。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个税自行申报开展以来,尤其是一月十五日以后,每天的申报者均新增三、四百人,到目前为止全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补缴的税款已逾千万元人民币,其中青岛、济南、烟台、淄博等城市相对集中。据介绍,自行申报者大多集中在高收入行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特别是金融、文艺、

房地产、教育、体育、中介等行业和外资企业。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规定,一些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也需要自行申报个税。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外籍纳税人预计有四千八百人需要自行申报,目前已有二百一十一人进行了申报,补缴税款二十四万元人民币,申报进度已经超过国内纳税人。

  山东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本预计全省大约有二万人需要自行申报个税,现在看来人数可能会比预想翻一番。这位负责人说,“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山东省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增长势头越来越好。”他提醒应该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如不如实申报就是违法,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罚款,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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