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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北京农民工涨薪3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7:33 新京报
部分将享更大幅度涨薪 以确保奥运场馆建设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农民工工资从2月1日起调整,涨幅最小30%,甚至翻倍。 昨日,北京市建委、北京建筑业联合会、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共同举办了“2007年北京建筑企业劳务合作洽谈会”,该会在北京展览馆召开。 不应低于市场信息价下限 会上,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据介绍,随着北京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了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对人工工资进行了调整。 规定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而应该根据北京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有关规定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已开工工程执行双规定 据了解,如果按“人工工资基价”,根据工种不同,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按涨幅较小的工种来说,土建的工资在每天28至29元、技工工资在每天31到32元;如果按“人工市场信息价”,这个价格范围在40-60元之间,涨幅在三成以上,有的甚至翻倍。据介绍,《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将每月出版一期,人工市场信息价随市场行情不同发生变化。 北京市建委表示,此次发布的价格是市场指导价,各企业可参照执行。但总的来说,劳务关系仍然属于市场行为,农民工和企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可以自行协商。 今年2月1日前已开工的工程,通知要求,已完工的工作量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未完的按新规定要求。 -相关新闻 工资须直接发给农民工北京强化发放过程监管;去年因企业管理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89件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在昨日召开的2006年度北京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会上,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包工头私招乱雇随意挂靠的行为,要严格进行纠正。凡是由于挂靠包工队引发的各类极端或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企业要坚决清除出北京市场。 包工头卷款潜逃时有发生 去年,来京施工企业共2661家,承包合同额368亿元。从劳务费结算上看,全市应结算劳务费125.24亿元,已经支付108.96亿元。对于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北京市建委对51家违规企业分别做出了清除出北京建筑市场、暂停招投标、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理。 据介绍,去年以来,劳务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纠纷和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因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引发的极端或群体性事件达到89件。特别是一些工程在层层分包过程中,由于对分包企业监督不严,出现包工头随意招聘农民工的现象。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企业出现包工头卷款潜逃,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的情况,引发群体性事件。 随意挂靠将清出北京市场 针对2007年的工作,北京市建委表示,要规范发包行为,切忌不顾施工和管理能力,搞所谓的扩大劳务分包,防止盲目进队伍、入场又窝工的现象,给结算埋下争议隐患。 要治理包工头组队现象。 企业选用队长要有明确的标准和保证措施,坚决杜绝包工头私招乱雇随意挂靠的行为。 2007年,凡是由于挂靠包工队引发的各类极端或群体性事件,企业要承担全部后果,坚决清除出北京的建筑市场。 同时,要强化工资发放过程的监管,企业必须做到将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杜绝由队长、班长给工人发放工资。要让一些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而不是落入包工头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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