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购买理财产品小心被忽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 10:43 江南时报

  “欢迎来我行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XX产品收益高达13.8%”……类似这样的标语现在经常能在各大银行看见。日前,读者陆女士致电本报“理财自习室”热线,询问这些“口号”是否可信?

  江苏银监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千万别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迷惑,应仔细阅读协议中的风险提示,警惕陷阱。目前各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越来越多,据银监局统计,截至2006年9月末,江苏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个人理

  财资金余额高达120.60亿元。由于个人理财产品是一项比较新颖的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一般市民对此缺乏足够的了解,习惯将其理解为传统的存款类业务,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普遍不足。当然,一些商业银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也未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符的理财产品,这样很容易发生纠纷和投诉。

  兴业银行AFP金融

理财师严萍介绍,个人理财业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保证收益理财计划,这类理财计划可以保证本金和预定收益;第二类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这类理财计划可以保证本金安全,但是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己承担;第三类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这类理财计划不能保证客户资金安全。根据江苏银监局的统计,在全省主要银行业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中,保本收益理财产品37.24亿元,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76.49亿元,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6.87亿元。

  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因此,江苏银监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要认真阅读理财计划的协议内容,准确理解产品收益,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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