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房管局警示购房三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 02:28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聂玉虎)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就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的几类常见陷阱发出风险提示,并提醒市民在购房过程中,通过检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合同登记等四招规避购房风险。

  国土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称,目前在商品房交易中常见的陷阱有三类:将已经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再次出售;将已经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采用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

  据悉,

开发商将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子再次出售,是指房产已抵押给银行,并在相关部门办了抵押登记。购房者买了此类房产,将不能办理合同登记。

  一房多卖主要表现是:开发商将一套房产卖出后,不及时到登记机关登记,在隐瞒已售信息的情况下,再次销售。由于该套房产出现多个权利人,但只有办理了合同登记的权利人的权利人能得到保证,其他权利人的权益不能受到保障。

  该负责人称,采用售后包租、返租或给予固定回报方式高价分零销售商铺的销售形式依然存在。部分开发商在骗取高价购房款后携款潜逃,或者将资金挪到别处,一旦项目运作出问题、资金链断裂,购房者可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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