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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吃店竟用收据代替有奖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 08:55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5日讯(通讯员 潘丽敏 黄正 记者 谢嘉晟) 记者昨从思明地税嘉莲分局获悉,嘉莲分局首次依据新规重罚辖区某小吃店的发票违章行为。

  据嘉莲分局管理员介绍,2006年10月27日,嘉莲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举报,反映某小吃店以收款收据代替定额有奖发票。分局经过调查,认定举报事实成立,即依据市地税局新出台的《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该小吃店处以2000元的罚款。

  据悉,这是近年来思明地税对小规模个体户发票违章行为处罚的最大金额,对违规纳税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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