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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眼睛别落入理财陷阱 片面追求高收益易受骗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3:07 深圳特区报
片面追求高收益率的心态容易让人上当受骗 擦亮眼睛别落入理财陷阱 编者按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手握闲钱的市民,自然想着“借钱生钱”的好事。眼下社会上理财路子很多,然而如果心存贪念,总想一夜暴富,天上掉下来的就不会是馅饼而是陷阱。本报记者为此特地列举了几个理财陷阱,采访了部分受骗者,并请专家为您提供防范这些陷阱的方法。 理财产品宣传夸大 现象: 走进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总会看到花花绿绿的宣传材料,其中个人理财产品占据了很大比例。在记者收集的20余款不同银行的各种理财项目的广告宣传单中,随处可见“本基金的预期收益稳定”、“本产品的累计净值在全行业中稳居冠军”等宣传语,这些个人理财产品较储蓄高不少的预期收益也吸引着众多的市民。然而这些个人理财产品真如宣传的那么“稳”吗?实际上,银行对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揭示的刻意回避,很容易混淆客户对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的判断。 个案: 市民李先生去年在某银行购买了8万美金的外汇理财项目,银行在广告上声称“交由银行专业人士打理,就能定期获得更高稳定收益”。但时过境迁,刘先生非但没有获得稳定收益,并且连本金都有损失的可能。几经交涉后,银行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海外市场的资金波动,刘先生的收益受到影响。而当初合同上写明,“交易属于投资型的理财产品”,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 专家提醒: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些银行进行产品宣传时,往往只注重“预期收益率达到多少多少”的宣传,但对于产品中暗藏的风险却一言带过。因此大家一定要在购买产品前擦亮自己的眼睛。 地下炒汇风险堪忧 现象: 一些从事网上外汇交易的境外机构声称,投资者只要和其签订委托买卖外汇的合同,缴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按照“1:100”甚或“1:200”的杠杆便可买卖十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以日元为例,一天最大的波动可有1%以上,如果判断对外汇波动的方向,盈利部分可以达到投入交易资金的2倍。被这些不受法律保护的境外外汇交易网骗的人很多。 个案: 万小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周姓男子,对方据称是有外资背景的某投资咨询公司的交易员,并把自己从事的网上外汇交易吹得天花乱坠。万小姐与周某见面后,到周的公司进行了解,见到几位“客户”都表示周的外汇交易操盘让他们赚了不少钱。 万小姐被怂恿着用人民币开户后仅3天,周某就告诉她已经赚了1000美元。当时她还兴奋了好一阵子。但不多久周某声称看错走势,导致两手单子始终无法解套,平均每天都亏损上百美元。账面上的余额日渐减少,愈发着急的万小姐再仔细看对账单,发现每手交易不管是赢是亏,交易商都从中收取50美元的佣金。3个月中,仅佣金的支出就高达1000多美元。而且,由于存在卖空操作,每天万小姐还得支出9美元左右的利息。4个多月时间,万小姐炒汇的钱被“炒”得一分不剩。 专家提醒: 地下外汇保证金交易机构在从事相关操作时,常常为客户埋下重重陷阱。从合同的签署,到交易员的资质,再到莫名支出的佣金、利息等,客户百密一疏就会上当。更有甚者,部分机构甚至压根就不做任何操作,而只是提供虚假的对账单,目的只是将客户的钱揣进他们自己的腰包。如果交易商鼓吹“人民币炒汇”,客户就更要当心,因为这极有可能违反我国的现行法律。 “地下保单”难保平安 现象: 保险理财成为眼下较热门的理财方式,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仍存在较多的“地下保单”理财陷阱。 记者获悉,一直以来,由于国内保险公司不能提供客户所需的外币给付长期性寿险产品,导致“地下保单”在内地特别是沿海地区长期存在。由于“地下保单”在国内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具有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投保人要到港澳地区索赔或者起诉保险业务员,将会十分困难。此外,还有一些“地下保单”根本就是伪造的假保单,保险业务员有可能利用境内外保单的差别,为投保人设置陷阱。 个案: 不少中了“地下保单”陷阱的市民不仅对境外保险知识缺乏,甚至对保险本身也不甚了解。黄先生是深圳开发后第一批“富起来”的人,地产生意让他在上世纪90年代即开上了宝马轿车。1998年,黄先生通过自己的好朋友、做建材生意的林老板认识了来自香港的保险代理人张某。在她的游说之下,黄先生决定买林老板一个人情,在深圳签署了一份香港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年缴保费约1.4万美元,合同约定8年缴清,从55周岁时开始返还。 黄先生当时甚至不知道保险是何物,以为只须缴费一年即可,“权当是请林老板喝茶了”。随后他才发现,这份保单不但要每年缴费,还令他遭遇不少麻烦。 “2003年,保险公司突然通知我,代理人张某已经‘消失’了,此前两年代收的保费也没有交给公司,因此我的这份保单将失效。圈子里通过张某买了保险的不少投保人也都收到了这样的通知,被她卷走的保费一共价值400多万元人民币。”黄先生说。经历此事后的黄先生决定退保,经过多次去香港,终于拿回部分投资款。 专家提醒: 黄先生的经历是“地下保单”客户中经常遇到的典型经历:购买之初即有一定的误导成分,还时常发生卷走保费的行为,另外由于种种原因(包括代理人欺诈),“地下保单”的理赔往往有不少波折。 即使是内地保险理财,也会出现陷阱的可能。许多保险公司为了扩大业务,在产品宣传上可以说煞费苦心。其实,有些宣传内容明显带有误导性,保险产品的分红主要依赖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股市、债市等投资形势不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就降低,最后就导致保险公司能够给付的收益少之又少。这样,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很可能低于银行储蓄。另外,保险公司业务员常常以“投保自愿,退保自由”来吸引投资者,但对中途退保使投资者造成的大额损失却只字不提。 委托理财空头承诺 现象: 个人理财对投资领域缺乏专业知识,委托给他人是否更省事些?殊不知就在亲朋好友、广告宣传、机构推荐中,委托理财也频现陷阱,尽管他们的保本承诺和盈利承诺在最初的宣传中特别让人动心。 一些“野鸡”委托理财公司的宣传途径主要是手机短信、小广告等,他们给出的承诺首先是“保本”,毕竟投资者的第一个心态是保证资金安全,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寻求资金的增值。在“保本”的基础上,不法委托理财公司的盈利“能力”被吹得天花乱坠,其承诺的资金年收益率从百分之十几、几十甚至几百,没有不敢报的数字。盈利能力的浮夸程度,可能恰恰是陷阱深浅的程度。 个案: 文小姐是市内一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工作十几年下来积蓄颇丰,但因工作紧张,自己无暇打理资产,将大量资金放在银行里吃那点薄利又不心甘,因此便根据委托理财广告考察了几家咨询公司,最后一家咨询公司以12%的高回报率、精英人才管理等口号打动了她,她将自己的近百万元资金委托给该公司进行理财。双方也为此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委托理财后文小姐一直跟踪该公司的经营情况,然而各种迹象显示,对方不但未能带来所承诺的收益,投资反而出现了不小的亏损。 专家提醒: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委托理财关系中,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单方面承诺最低收益是无效也是不允许的。 如何防范 理财风险 理财不易,要防范借理财名义频频出现的陷阱更不易,有业内人士对市民容易出现的追求高收益率、投资单一、风险意识不足等不健康理财心态提出建议。 一、理财要区分理性目标与非理性目标,根据银行利率、资金通胀等因素估计出可能的资金收益率,并以此为理财目标,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收益率显然是非理性的。 二、区分必须实现的和希望实现的,必须实现的是基本保障,但希望实现的不能偏离投资领域的普遍收益率。 三、将目标量化,明确最终要达到的财务目标,可以一定期限的时段进行追踪考察,以及时发现其中的理财陷阱。 四、改善总体的财务状况,把理财收入与日常收入区分开来,不要把精力完全放在现有财产的打理上。 五、短长兼顾,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目标要分层次,短、中、长期的理财产品都有才算合理。 六、目标要逐一实现,分清主次,梯次实现。比如个人购房购车、父母养老、孩子教育、自己养老等阶段性消费目标只能逐步实现。 七、预留备用金,以防范自己或家人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 八、永远不作自己不懂的投资,不了解就意味着要面临风险,而且风险的大小与不了解的程度成正比。 九、匹配产生效益,投入与收入相匹配,计划与家庭情况相匹配。 十、保持灵活性,任何一项理财产品不是一劳永逸可以获利的,个人理财需要保持灵活性,适当调整财务结构可以规避单一选择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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