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违规成本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 16:15 《理财周刊》

  本刊记者/甄爱军

  听说走在江苏宿迁市的大街上,很难看到有人随手乱扔垃圾或者随地吐痰的现象,这可是国人共有的陋习,为何在这里就不见踪影了呢?但如果读者有机会前往宿迁市,可能会得到答案,因为在那里会有熟人告诉你:上街千万不要随地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抓到之后要罚款200元呢。这对于普遍工资收入在千元左右宿迁市民来说,乱扔一次垃圾或者吐一口痰,其成本太高了。

  由此可见,如果加大违规所要承担的成本,便会产生足够的威慑力,使得人们不敢冒险。对于物业维修基金来说应专户、专管、专用,不管是业委会,还是物业公司,都应该是耳熟能详了。但偏偏为何出现那么多的违规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案例呢?

  我们发现,正是因为违规之后不需付出高昂的成本,所以值得冒险。退一步来说,即使是发现了有违规使用的现象,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违规者只需承担补偿责任。而只有对于责任重大者,才会触犯刑事责任。据专家介绍,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发现违规使用情况之后,最多只是主张补偿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几乎没有。而且令人尴尬的是,在事后追讨却极为艰难。

  目前虽有1998年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由上海市政府2000年发布的《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尽管这些办法都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不能随便支取。但这些规定毕竟没有法律强制力,即使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违规使用,但不用付出巨大成本。考虑到物业维修基金涉及人数众多,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完善其运行监督机制。当然,可以适当提高违规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以达到令其不敢铤而走险的目的。

  物业维修基金是房屋的“

养老保险金”,用于物业的养护、维修、更新或改造,是业主的自有财产。而实际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绝大多数业主对于基金的使用情况都不甚了解,更谈不上监管,同时,如果想要部分物业公司洁身自好,做到不违规,似乎不大现实。因此,我们在此呼吁:请业主自己把物业维修基金当回事。

  当然,对于物业维修基金的违规使用,记者之所以要将板子也打在物业公司身上,似乎是给物业公司脸上抹黑,其实不然,因为事实证明,几乎每一笔糊涂账都跟物业公司脱不了干系。因此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棒喝,但愿所有的物业公司都做到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到那时,估计我们的呼吁就自动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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