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撕毁10元人民币被罚3000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07:18 新京报
江苏男子打的起纠纷,当着民警面撕毁人民币 本报讯 乘坐出租车与的哥因车费问题引发争执,江苏泰州一青年当着民警的面,撕毁一张面值10元钱的人民币。9月16日,警方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该青年姓徐,25岁,泰州人,9月15日下午1点,徐某乘坐一辆出租车下车后,的哥向徐某索要14元,但徐某只愿付10元,双方发生争执。的哥报警,民警将两人带回所里,调解中,徐某当着民警的面撕毁手中10元人民币。 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损人民币,根据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徐某受罚3000元。 《江南时报》供稿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