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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调职工最低工资到750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1:44 第一财经日报
苏州、南京、无锡市区等地职工由现行的每月 690 元调整到750 元 本报记者 高学军 发自南京 江苏省政府在日前召开的常务工作会议上决定,江苏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将再度上浮,苏州、南京市区、无锡市区等地由现行的每月690元提高到750元,宿迁等地区则从原来的每月400元增加到520元。 这是江苏自1995年推出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0次提高标准,也是该省近年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此前的9月1日,上海、浙江、广东已先后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新标准,上海、浙江将标准提高到750元/月,广州这一数字则为780元/月。 根据此次调整的计划,江苏省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把全省各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市改分为三类,原三类地区、四类地区合并为三类地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690元调整为750元,二类地区由原550元调整为620元,三类地区由原三类地区480元、四类地区400元合并调整为520元。 记者了解到,除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之外,江苏今年还有多项政策出台,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均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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