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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聪明消费的悲哀 时刻警惕不要被骗子奸商得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 11:08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江南

  “聪明消费”一直是《理财周刊》提倡的理念,为何我说它“悲哀”?这是因为,中国的消费者需要比一般国家的更“聪明”,我们的“聪明”不仅花在如何让消费更节省更舒适,还要时刻警惕不要被骗子、奸商得逞。

  从表面上看,广电总局下达禁令,已经做得够到位了,但实际上呢,这是远远不够的。试问,这些丰胸、减肥等广告横行荧屏3、4年之多,即使在禁令出台前也早就违反了《广告法》里的很多条款,为何就没有有关部门的干预?

  再进一步看看世界上其它国家的规定。

  美国的医药广告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词句,医药广告中痛苦呻吟的表情、动作及声音者也都禁止播放。作为向消费者推荐的药品,必须有科学的依据,必须标明调查数据如临床试验或者有关研究的数据,并明确药品的副作用。

  日本

医院广告有三大禁令:一是虚假广告,二是比较类广告(与别人比较),三是夸大性广告。如有违反,将处以6个月以下拘役、30万日元以下罚款。

  与中国一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则没有药品和保健品广告。因为印度政府对药品的价格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按质论价,医药公司没有必要通过广告推销自己的产品。

  看出差距来了吧?实际上,不仅在电视购物这个问题上我们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生活中这样的悲哀案例几乎比比皆是。“全国牙防组”给钱就给认证;“3.15认证”发给“欧典地板”;敢用诺贝尔奖得主做虚假广告的“珍奥核酸”最近刚获得第二批直销牌照。

  从消费再延伸到投资上,卖“原始股”的满大街陌CALL,无论被曝光多少次都不偃旗息鼓,我自己前两天去某银行存款还遇到个

理财柜台工作人员向我推销保险,号称“决无风险,承诺收益”。这些阴暗面,你去投诉试试,给有关部门一年时间,它们会给你解决不?

  在制度建设良好的社会,消费者应该是唐僧那样的角色,妖怪来了有悟空接招,可惜在我们这里,你只好自己拿上金箍棒,练就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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