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一名大学生的助学贷款代偿历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 09:36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黄胜利 实习生 闫胜平

  200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对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具体办法将结合学生就业政策另行制定。

  今年7月25日,在教育部举办的“国家助学贷款”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重申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并称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并基本成形,相关举措正在报批的过程中。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各省市就开始探索和推广助学贷款补偿制。湖北省于2004年,也推广了助学贷款补偿制,武汉理工大学2004届毕业生李文,报名参与了该省推行的第一批助学贷款补偿计划,开始了他为期三年的助学贷款代偿历程。

  依靠助学贷款读大学

  2000年,家在湖南省国家级贫困县宁远县的李文,成为他所在村子的第一个大学生。如同大多贫苦家庭一样,李文收到通知书的喜悦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面对高额学费的忧愁。

  李文所在的村子,基本上靠种地谋生,李文家也不例外,李文母亲由于多年劳累,患上了结核病和

糖尿病,家里为此举债5000多元。

  为了筹集到学费,家里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但仅筹到一半的学费。李家开始想着各种办法,试图到当地银行贷款,但银行告之说,没有助学贷款这一业务,即使按普通贷款方式,其贷款额也很少,李文开始产生弃学打工的念头。这时,李的高中老师告诉他,“家境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李文带着筹到的钱,上了武汉理工大学。

  在新生报到时,李文凭借通知书和辅导员所开的贫困证明,先借得学校的钱,将学费交齐。就在交费处旁边,李文从国家“绿色通道”制度的宣传上,了解到了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

  关于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李文向记者回忆,除学生家境贫困外,还得品质好、成绩好。当时分配给每个班的助学贷款名额有限,李文所在班上一共25名学生,约有10多人交不起学费,而分给他们班上的名额只有三四个。由于李文身为班长加系学生会学习部长,他很顺利就申请到了助学贷款的名额。

  李文让家里开来了盖有当地村委会和县民政局公章的贫困证明,以及家里开过来的助学贷款申请。李文持着这些证明,和银行还有自己就读的学校,签订了助学贷款协议书,协议书写明了李文在大学期间,银行每年将贷款8千5百元给他,利息为万分之五。

  由于李文学的是艺术类专业,每年的学费需1万2千元。李所贷款额还不足以解决每年的学费,余下的学费,李文就欠着学校。

  “资教”与“代偿”

  2004年6月份,湖北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简称“资教”)来推行“助学代偿制度”。湖北省的“代偿制度”,就是对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的,由省教育厅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这样,既使得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又为银行化解了风险。这一制度一经推行,得到了高校、银行和学生的肯定,特别得到了贫困地区农村学校的欢迎。2004年,首批306名大学生奔赴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李文也在这306人之列,他资教的地方是革命老区湖北大悟县。

  大四下学期,李文在广东东莞一广告公司实习。5月份回校,无意中发现学校宣传栏中,张贴的关于“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文件。李对此颇为动心,但思想上开始做着剧烈的斗争。

  李文大学所学的是艺术设计,可以很容易到一些广告公司就职,薪水也不错。而教师这个行业薪金不多,有违李上大学前读个好专业毕业后多为家里挣钱的初衷,谈起自己当初不是很想做老师的想法,李文显得有点羞愧。

  但一种知恩图报的念头也开始在他脑子里活跃。自己是从贫困家庭走出来的,且大学四年都在湖北度过,靠学校和国家的资助,才得以顺利念完了大学,这个时候该是自己报恩了。而父母也希望他当老师,他们认为老师是个稳定的职业,再者年轻人不应一味考虑赚钱。父母的这些想法加上自己之前的一些想法,李文决定参加资教活动。

  当记者问及李决定资教时,是否考虑过,为了助学贷款代偿这个优惠政策而去时,李文告诉记者,当时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一政策,而且直到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对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这一政策也不是很清楚。

  未来的还款计划

  李文现在除了领取按当地教师行政级别所定的工资外,每年都会享受湖北省教育厅给予的5000元奖励。但这笔钱,李文是否用于偿还自己所欠的助学贷款了?

  两年的资教,让李文开始热爱上了教师这个行业。“当地人的淳朴,来自贫困家庭孩子的勤奋,这些深深吸引了我。”

  李文所资教的学校是当地一所普通高中,学生中很多来自贫困家庭。这些学生顽强的求学经历,对于李文来说深有体会。第一年资教完后,他没有将领到的5000元奖金用于偿还助学贷款,也没有将钱寄回需要还债的家里,而是将这笔钱资助了三名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

  对于还未开始偿还的助学贷款以及所欠学校的学费,李文一直感到压力很大。在跟大学同学联系,得知他们现在的工资高出自己许多时,李也时常打退堂鼓。“我走了,学生怎么办?谁来教他们?自己既然穷了,也不在乎这一两年。”李文开导着自己,给自己打着气,最终他没有离开。

  李文的资教让他自己也认识到自身的价值。作为国家贫困县的大悟,教育水平落后,李所在的学校师资水平不高,老师很多是由初中调过来的,其学生成绩也不好,这些现状导致这个学校急需教师尤其是高水平的教师。然而由于当地的贫困,当地教育部门很难招到大学生毕业生。

  李和其他资教的大学生,为这个学校带来了新的活力,他们以身示范,给学校其他老师带来了工作的激情,给学生传授着新的观念、思维方式。李的工作让学生、当地老师以及教育部门欢迎和喜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他提出了多次挽留意向,希望他资教完了能留下来。

  还有一年,李文将结束自己的资教生涯,随之而来选择也颇在眉睫。是留下继续当老师,还是做自己所学专业的工作,还是考研继续深造,这些未来的选择之路,开始困扰着他。

  对于自己所欠的学费,李文告诉记者,他将用自己的工资慢慢偿还。

  ■链接:部分省市推广助学贷款代偿制度的一些探索和措施

  江苏省:2004年9月6日,江苏省实施新措施,对毕业后自愿到省内县以下基层单位、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河北省:2006年3月30日,河北省新措施出台:对自愿到我省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含参加志愿服务基层计划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如其在校期间有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工作满5年的,代为还清。省属高校毕业生的贷款本息由省财政代为偿还,外省市、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的贷款本息由省级负担60%、接收市负担40%,其他的由接收市代为偿还。

  天津市:2006年4月12日,天津市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中指出代偿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或到天津市农村基层工作,签订就业协议5年以上并工作2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市财政代为偿还。

  重庆市:2006年7月20日规定,大学生毕业后在基层工作并服务达到5年,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代为偿还。

  云南省:2006年8月3日,云南省出台新政策规定:毕业后自愿到云南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边境县工作,且服务年限达到5年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福建省:2006年8月4日,福建省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规定到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困难县(市、区)所辖乡(镇)担任教师、医护、农技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5年以上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县(市、区)财政代为偿还,偿还上限为1万元。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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