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锦江区新政策:社区创业小额贷款 政府全额贴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 1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陈丽 记者 张松)从即日起,只要是户籍在锦江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及农村富余劳动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时,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在本人参加了锦江区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创业培训后,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家庭创业认定证书》,向指定的银行申请小额贷款,由锦江区政府实施全额贴息。这是日前锦江区出台的《社区金融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中的详细规定。需要贷款的个人和实体即日起就可向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详细咨询。

  《办法》规定,个人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不超过5万元;就业实体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为保障资金安全,对申请借款人实行自律联保管理制,借款人必须加入区创业促进会,按平等自愿原则组成不少于5人的自律小组,小组成员间实行联保,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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