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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财政部:三种捐赠免征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22:1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今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今后企业和个人对部分公益机构进行捐赠时,准予全额免征所得税。

  已明确的三种可获全额免税的捐赠情况为:一、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等8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二、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三、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此外,通过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0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用于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专家认为,两部委出台的这些规定无疑是政策的进一步放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孙钢说:“ 这个政策的出台 一方面可以加大一些社会公益组织对社会的救济 扶助, 另外一方面 我想这个政策也是我们国家近期内强调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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