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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银行理财美丽宣传的另一面:你理财财未必理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09:08 扬子晚报

  朋友小蔡曾经说过一句名言,理财的最高境界就是“放自己的假,让钱工作去吧”。

  这一境界令人向往。

  当然,绝对的放假是不可能的,让钱工作只是种潇洒的说法,前提是你一定要去理财,正如某杂志所倡导的财富态度——“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这种态度很积极,只是很多时候,“你理财,财未必理你”。

  财不理你,心情自然不会好。

  心情不好就需要找出气孔,假如你也买了某种挂什么钩的个人理财产品,没实现预期收益。恰好,你又是个理性主义者,这时,你会选择投诉。

  对个人外汇

理财产品的投诉绝对不是个案。近一两年,上海银监局就发现个人外汇
理财产品
开始成为上海市场金融消费者主要投诉领域,投诉案例也呈现上升趋势,一些声名赫赫的外资银行也“走下神坛”,成为了被诉对象。

  消费者们有各种各样的抱怨:“银行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客户销售风险较高的产品、银行营销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理财产品到期兑付问题和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账单服务问题等方面。”

  事实上,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开放与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产品提供商的银行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关系也越来越多。作为单个金融组织机构,银行总是倾向于生产更多的金融商品以谋求利润最大化,在产品条款设置时也会更倾向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样,金融服务消费者也希望自身收益能够得到最大化。只是,很多时候,这两者的利益并不能完全统一。更何况,

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市场而不是银行。

  此外,这种纠纷也和个人理财产品这种特殊消费品有关系,和普通消费品相比,个人理财产品更复杂,不同的金融产品有对风险收益形式、费用、利润结构、提前退出的惩罚机制等都有不同的规定,正确地理解这些内容确实也有难度,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订立合同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

  讲到底,个人理财产品毕竟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有赔有赚也很正常。但中国市场的理财观念却没有理财产品发展得那么迅速,部分消费者甚至简单将个人理财产品等同于储蓄存款。所以,一旦收益和预期形成落差时,纠纷很难避免。

  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纠纷,上海银监局的态度是:“投资者应该更理性地认识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而银行则应进一步规范管理与服务。”

  不过,从监管层来说,建立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或许也应该考虑,无论是消费者还是金融机构,两者的理性都是有限的,应当引入更多的制度理性。

  当然,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在树立“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财富态度后,或许也该明白“你理财,财未必理你”。这不是对前者的否定,而是对它的补充。个人理财产品毕竟也是金融领域,谨慎点应该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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