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平米以上房贷须首付三成 高档住宅则为四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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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55 东方早报 | |||||||||
毛明江 王杰 昨日,上海银监局对外通报了上海银行业对“国六条”房地产调控意见的落实情况。上海银监局表示,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坚决贯彻“国六条”和九部委“意见”中关于房地产信贷的有关规定,积极调整房地产信贷政策,切实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信贷风险。
在引人关注的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控制中,沪上多数银行都规定,以购房者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限:超过的首付比例为三成,低于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两成。同时,提高同一借款人购买多套房的首付比例,且贷款利率不下浮。 上海银监局表示,沪上有的银行对于购买高档住宅、别墅,贷款首付比例更要求不得低于40%;还有的银行实行了贷前谈话笔录制度,与借款人面对面交谈,了解借款人购房背景。通过查询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载明的未结清贷款套数,判断和掌握客户的购房用途,并在政策上区别自住、投资类的贷款进行成数控制。 在开发商贷款上,沪上银行均开始限制高档商品房项目融资,严格限制别墅类项目融资,重点支持优质开发企业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 上海银监局称,沪上银行正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总量,加大到期开发贷款的回收力度。对于经营管理不规范、拥有较多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严格控制其贷款展期或重组项目融资。有的银行对已支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了开发及销售情况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销售进度的约定比例归还贷款。对于房产项目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房产商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现象的,坚决不予贷款展期,并促使其加快销售进度,尽快收回贷款。 上海银监局表示,随着“国六条”及九部委“意见”的实施,上海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和成交均价总体稳定,6月份上海个人房贷也有明显回升,“但政策效应在今后几个月还将继续显现,市场后续走势有待进一步观察。”上海银监局将继续督促和引导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和落实国家以及上海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保持房地产信贷政策的持续稳定,以促进上海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