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官员巨额财产之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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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8:53 中国经济时报 | |||||||||
■毛飞 因妻子在香港一银行失窃报警而牵出来的原鹤山市委书记张汝韶涉嫌经济犯罪一案近日已有了结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认定其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7月5日《广州日报》)
2004年,得益于香港的司法透明与新闻媒体的强大力量,张汝韶夫妇的上千万巨额财产终于暴露于全国公众的面前。现在,贪官已经锒铛入狱、接受法律的制裁,其巨额财产之谜理当真相大白。然而,细看本案的判决,张汝韶夫妇巨额财产的来源依旧“扑朔迷离”。 法院认定,张汝韶夫妇的合法财产合计为2361632元。其中张从1982年以来的收入、补贴等合法总收入一共有417779元,其妻从1978年至案发时合法总收入为943852元,此外还有其他收入100万左右。由此可见,即使扣除掉不法收入,这对官员夫妇也堪称“家财万贯”。粗略一算,张氏夫妇的日常收入(工资等)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至少必须保持在每年5万元以上(且不吃不喝不用不养孩子)——对于一对公务员夫妇而言,这种可能性不大。至于那上百万的“其他收入”,又是如何“合法”得来的?这就更令人如坠云里雾里。 更令人疑惑不解的还在后头:法院认定的受贿所得约为385万元,扣除已没收的100余万元赃款外,剩下的227万元在张“退出的61.8万美元”中予以扣缴并没收上缴国库。这笔“61.8万美元”的巨额财产仿佛是游魂野鬼。显然,这笔钱不是合法收入,因为法院认定的合法收入根本没有这么多;也不属于“来源不明”的财产,因为法院认定的来源不明的财产也只有471万元,仍然少于61.8万美元;当然,这也不是法院认定的赃款。那么这笔“不白、不灰、不黑”的巨额财富到底从何而来? 2004年,媒体传言张氏夫妇的财产有千万之多,这一传言终于得到法院判决的印验。385万的“黑钱”、471万的“灰钱”、236万的“白钱”、再加上61.8万美元折合494万元人民币来历不明、“颜色”待定的巨款,张氏夫妇的财富的确惊人。然而时至今日,能够勉强说清来路的只有前两笔钱,至于后两笔钱的“身世”,法院轻描淡写、语焉不详,根本无法给公众一个足够可信的解释。 法院已经盖棺定论,但公众心头的疑惑仍然难解。如何解开张氏夫妇的巨额财产之谜?公众似乎无法找到足以倚仗的制度安排。因为,根据1995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公众并没有权利查询官员的财产状况。在现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安排之下,官员的财产情况对公众而言本身就是一个无力破解的谜题,至于监督就更是空中楼阁无从谈起。即使是已经落入法网的腐败官员,公众也无法弄清楚他们的财产中哪些是黑哪些是白。在知情权和监督权得不到充分保护的情况下,面对官员的巨额财产之谜,公众只能留下一声叹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