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称中央拟再放宽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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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1:1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亚 陈达 发自香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昨日在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上宣布,中央拟再放宽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范围。但出席论坛的官员都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 曾荫权表示,国务院正积极研究,允许香港进口商以人民币支付从内地直接贸易进口
他说,由于工作比较复杂,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特区政府会与内地有关部门继续积极保持沟通,争取相关准备工作能够早日完成,以便这两项新业务可以早日出台。 由于新措施涉及贸易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结算,实际意味着人民币朝国际化方向再行一步。上一次中央扩大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是在2005 年11 月。 人民币开放谨慎迈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新业务是带有限制性的。贸易结算仍然只限于内地到港的物品而非转口贸易;而实际上,内地到港贸易仅占香港总贸易额的很小一部分。发行人民币债券则定义为“金融机构”,意味着数目庞大的内地企业还是不能到香港发行企业债券。专家认为,这充分显示出中央在人民币开放上的谨慎态度。 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CEPA以往的项目都是从小规模再到扩大规模,相信香港的人民币业务规模也会随时间推移而不断扩大,而人民币也会逐步成为国际性货币。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则在昨天下午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人民币必将成为国际主要的货币之一,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浪潮,香港则是人民币的试验田。”他指出,由于人民币债券是属于资本项目下,涉及的机制较为复杂,内地会考虑是否应该有一个人民币的长期利率指标,所以落实该项措施还需要一段时间。 任志刚解释,还有相当多的细节要继续与央行商谈。比如在贸易结算方面,他举例说,当香港进口商从内地买入货品短缺资金时,是否可以向香港银行融通人民币资金?而内地企业的出口产品会涉及到退税问题,这些产品出口到香港应该按照什么政策处理? 发行人民币债券方面则涉及“谁可以发,谁可以买”的问题。任志刚说,如何定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发行债券集资获得的资金如何回流内地;同时,除个人投资者外,银行等机构是否可以买,这些问题都还需要时间来商谈。 汇丰银行亚太地区主席郑海泉也向记者表示,中央在人民币业务放宽上持谨慎态度是可以理解的,放开人民币对内地经济有一定的风险性,不可以做得太过激烈。其中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首要条件应是增加本港的人民币存款。 高盛证券则在昨天的研究报告中指出,人民币业务扩大,不仅只是一份“礼物”。除了增强香港经济的竞争力外,其实也是香港货币体系演化的一部分。高盛证券相信将来中央会继续给予香港处理人民币业务的新政策,使得港币与人民币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远期会出现港币与人民币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 香港期待 香港各界对即将推行的两项新的在港人民币业务表示欢迎。 唐英年说:“CEPA在签订时就是一个开放性的协议,不断会有新的内容补充进来,很高兴中央能继续支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希望尽快落实上述业务。现在本港人民币存款约为227亿元,数额相对较少,预料稍后国务院批准拓宽人民币业务后,会从小规模形式开始。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昨天在论坛上介绍,人民币在港业务自2003年底开始后,发展顺利,人民币也有序回流内地,清算也通畅。关于进一步研究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人民币结算运港货品交易,有关方面正制定及研究管理办法,并会跟香港金管局保持沟通。 另外,有关内地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胡晓炼称至今已收到多家银行申请,当中也包括香港的银行,相信很快将有首批合格银行获批额度。 目前,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