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高5项居民社会保障标准 人均月增1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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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10: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李舒) 从7月1日起,北京将调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金、工伤职工定期待遇等5项社会保障标准,其中调整幅度最大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将增加120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28日联合宣布了具体调整方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人均每月300元调整为310元;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3.47元、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3.82元、每人每月640元; 失业保险金由382元-491元调整为392元-501元,每档增加10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218元调整为228元;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最大,按人均每月增加120元水平调整; 伤残津贴按人均月增加115元的水平调整(已超过1800元/月的不做调整);护理费按人均月增加70元的标准调整(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以及部分护理依赖的护理费分别高于1000元、800元和600元的不做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人均月增加75元的标准调整。 此外,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根据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实际增长水平,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测算出今年全市的养老金最低标准,并将于今年10月公布实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