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地下室将禁止租住 扰民问题9月出解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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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7:25 新京报 | |||||||||
使用规范已在重拟,人防工程出租扰民问题最快9月出台解决方案 本报讯(记者 谷欣)困扰时代紫芳业主近半年的地下人防工程出租问题,有可能在9月出现转机。市人防办透露,市建委和小区办正在联合拟订新规,新项目地下建筑一律不得租住。
地下室租户困扰地上业主时代紫芳是方庄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一期设计人口691户,但算上地下人防层的租户,整个小区的常住人口将近1200户,业主和地下室租户的比例几乎达到1:1.由于地下租户人员构成复杂,再加上出入口设在小区内,因此小区内经常会有不文明甚至暴力事件发生。业主先后到丰台区人防办等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得不到妥善处理。 据了解,北京市不少小区都出租人防工程,以此增加收入。由于租户人员构成复杂,很多业主备受困扰,海淀华清嘉园业主曾因此将海淀区人防办告上法庭。市人防办的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的确收到不少类似投诉。 三环内将清理地下出租屋这种情况有望在近期得到控制。据了解,市建委和市人防办正在联合拟订新的地下建筑使用标准,标准实施后,长期困扰市民的地下室管理混乱问题,应该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据市人防办工程建设管理处相关人士透露,新标准将规范全市地下建筑的使用管理,包括普通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新标准涉及内容很多,包括将对三环以内、奥运场馆周边的地下建筑租住进行清理,新项目则一律不得租住等等。而对于符合条件、可以租住的地下建筑管理将会更为严格,除了入住登记,还在消防、卫生等其他配套上有相应要求。对于硬件管理也将规范化,包括具体户型、通道、水电等。 据悉,新标准还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具体细则将抓紧制订,最快可在第三季度末出台实行。 背景 开发商当起“二房东” 人防工程全称为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据市人防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人防工程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按照规定,开发商在项目建好后须将人防工程移交给人防部门进行管理。现在通行的做法是开发商交给人防部门一笔人防工程使用费,然后获得使用权。该负责人说,之所以采取这种办法,是因为人防工程的治安、维护都需要费用,这笔使用费将由人防部门上交国家财政。 据了解,目前有不少开发商都会将人防工程转租,增加收入。 本报记者 杨娟娟 |